YouVersion Logo
Search Icon

申命记 21

21
有关未结案的谋杀案件
1「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若遇见被杀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谁杀的, 2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直量到四围的城邑, 3看哪城离被杀的人最近,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未曾耕地、未曾负轭的母牛犊, 4把母牛犊牵到流水、未曾耕种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犊的颈项。 5祭司利未的子孙要近前来;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拣选了他们事奉他,奉耶和华的名祝福,所有争讼殴打的事都要凭他们判断。 6那城的众长老,就是离被杀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颈项的母牛犊以上洗手, 7祷告#原文是回答说:『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 8耶和华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这样,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9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就可以从你们中间除掉流无辜血的罪。」
有关女战俘的案件
10「你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耶和华-你的 神将他们交在你手中,你就掳了他们去。 11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女子,恋慕她,要娶她为妻, 12就可以领她到你家里去;她便要剃头发,修指甲, 13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整月,然后可以与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14后来你若不喜悦她,就要由她随意出去,决不可为钱卖她,也不可当婢女待她,因为你玷污了她。」
有关长子的继承权
15「人若有二妻,一为所爱,一为所恶,所爱的、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所恶之妻生的。 16到了把产业分给儿子承受的时候,不可将所爱之妻生的儿子立为长子,在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以上, 17却要认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为长子,将产业多加一分给他;因这儿子是他力量强壮的时候生的,长子的名分本当归他。」
有关逆子的处置
18「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 19父母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 20对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 21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
其他的条例
22「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 23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 神面前受咒诅的。

Currently Selected:

申命记 21: CUNPSS-神

Highlight

Share

Copy

None

Want to have your highlights saved across all your devices? Sign up or sign in

YouVersion uses cookies to personalize your experience. By using our website, you accept our use of cookies as described in our Privacy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