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Version Logo
Search Icon

馬太福音 5

5
論福(路6:20~23)
1耶穌看見群眾,就上了山;他坐下之後,門徒來到他跟前,2他就開口教訓他們:
3“心靈貧乏的人有福了,
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4哀痛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5溫柔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6愛慕公義如飢如渴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7憐憫人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蒙憐憫。
8內心清潔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看見 神。
9使人和平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
10為義遭受迫害的人有福了,
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11人若因我的緣故辱罵你們,迫害你們,並且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12你們應該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他們也曾這樣迫害。
門徒作鹽作光(可9:50;路14:34~35)
13“你們是地上的鹽;如果鹽失了味,怎能使它再鹹呢?結果毫無用處,唯有丟在外面任人踐踏。14你們是世上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無法隱藏的;15人點了燈,不會放在量器底下,而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人。16照樣,你們的光也應當照在人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又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
論律法
17“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完成。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算天地過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會廢去,全部都要成就。19因此,無論誰廢除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這樣教導人,他在天國中必稱為最小的;但若有人遵行這些誡命,並且教導人遵行,他在天國中必稱為大。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就必不能進天國。
不可恨人(路12:58~59)
21“你們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必被判罪。’22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向弟兄發怒的,必被判罪。人若說弟兄是‘拉加’,必被公議會審判;人若說弟兄是‘摩利’,必難逃地獄的火。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供物的時候,如果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對你不滿,24就當在壇前放下供物,先去與弟兄和好,然後才來獻你的供物。25趁著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的時候,要趕快與他和解,免得他抓你去見法官,法官把你交給獄警,關在監裡。26我實在告訴你,除非你還清最後一分錢,否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不可動淫念
27“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不可姦淫。’28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心裡已經犯了姦淫。29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勝過全身被丟進地獄裡。30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勝過全身進到地獄裡去。
不可休妻(太19:9;可10:11~12;路16:18)
31“又有這樣的吩咐:‘人若休妻,就應當給她休書。’32可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如果不是因她不貞,就是促使她犯姦淫;無論誰娶了被休的婦人,也就是犯姦淫了。
不可發誓
33“你們又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背約,向主許的願都要償還。’34可是我告訴你們,總不可發誓,不可指著天發誓,因為天是 神的寶座;35不可指著地發誓,因為地是 神的腳凳;不可指著耶路撒冷發誓,因為它是大君王的京城;36也不可指著自己的頭發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37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如果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不可報復(路6:29~30)
38“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以眼還眼,以牙還牙。’39可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對抗,有人打你的右臉,把另一邊也轉過來讓他打;40有人要告你,想拿你的襯衫,就連外套也讓他拿去。41有人要強迫你走一里路,就陪他走兩里。42有求你的,就給他;想借貸的,也不可拒絕。
當愛仇敵(路6:27~28、32~36)
43“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可是我告訴你們,當愛你們的仇敵,為迫害你們的祈禱,45好叫你們成為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使太陽照惡人,也照好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46如果你們只愛那些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稅吏不也是這樣作嗎?47如果你們單問候你們的弟兄,有甚麼特別呢?教外人不也是這樣作嗎?48所以你們要完全,正如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

Currently Selected:

馬太福音 5: CNV

Highlight

Share

Copy

None

Want to have your highlights saved across all your devices? Sign up or sign in

YouVersion uses cookies to personalize your experience. By using our website, you accept our use of cookies as described in our Privacy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