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雅各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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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兄弟乎、爾既信奉榮耀之主、我主耶穌基督、即不可按外貌待人。 2若有帶金戒指、衣華麗之衣者、入爾會堂、又有貧窮人、衣破壞之衣而入者、 3爾尊敬衣華麗之衣者曰、請爾坐此高位、向貧窮人曰、爾立於彼處、或曰、爾坐於此處、在我足凳之下。 4如此、豈非爾心偏待人、以惡念分別人乎。 5我親愛之兄弟請聽、 神豈非選世上貧窮者、使其信心豐富、可得 神之國乎、此國乃 神所許與愛主者、 6爾竟藐視貧窮人、彼豐富之人、豈非欺侮爾、拽爾至公堂者乎、 7彼非毀謗爾被稱之聖名乎、 8爾若遵守經上所載愛人如己之妙法、則所行善矣。 9爾若按外貌待人、即為犯罪、律法定爾為有罪者。 10人若遵守全律、祗犯一誡、即是犯眾誡。 11言不可姦淫者、亦言不可殺人、爾若不姦淫、乃殺人、此即犯全律也。 12爾之言行、當記念將來必按使人自由之律法受審判。 13不憐憫人者、至審判時、亦必不被憐憫、憐憫之心、必勝審判.○ 14我兄弟乎、人若自稱有信心、而無善行、有何益乎、其信心能救之乎。 15若兄弟姊妹、赤身露體、無日用之飲食、 16爾中有人謂之曰、安然去矣、願爾飽煖、竟不與之身體需用之物、此有何益乎。 17如此、信心若無善行、則死矣。 18或有人曰、爾有信心、我有善行、請將爾無善行之信心示我、我亦用我之善行、將我之信心示爾。 19爾信祗有一 神、善矣、然鬼魔亦信、但戰懼耳. 20虛誕之人歟、爾欲知無善行之信心、乃死者乎。 21我祖亞伯拉罕、將其子以撒、獻於壇上、非因行為得稱為義乎。 22可見其信心、乃與行為並行者、且因行為、信心得以成全。 23經云、亞伯拉罕信 神、彼之信即稱為義、彼又被稱為 神之友、此言正應騐矣。 24可見人得稱義、乃因行為、不但因信。 25又妓女喇合、接待使者、使其從他道而歸、非亦因行為得稱為義乎。 26身體無靈魂、即死矣、信心若無行為、亦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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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雅各書 2: 包爾騰-柏漢理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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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New Testament by John Shaw Burdon (1826-1907) and Henry Blodget (1825-1903).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