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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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後,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着提多同去。 2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宣傳的福音向他們,就是背地裏對那有名望的人陳說,惟恐我現在,或從前萬一徒然奔跑。 3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 4因為有偷着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 5我們連一小時也沒有退讓屈伏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存在你們中間。 6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人,不論他是何等人,都於我無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人並沒有加增我甚麼; 7反倒看見未受割禮之人的福音託付給了我,正如託付了受割禮之人的福音給彼得,( 8原來那運行於彼得的,使他為受割禮之人的使徒,也運行使我歸向外邦人) 9竟看出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看為柱石的雅各,磯法和約翰向我和巴拿巴伸出團契的右手來,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以便他們歸向受割禮的人; 10只是要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殷勤去行的。 11及至磯法到了安提阿,我卻當面抵擋他;因他有可指責的行態。 12可巧,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前,他倒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了,就因怕奉割禮的人便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13因而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着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14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如果你既是猶太人,尚順隨外邦人生活,並不順隨猶太人,怎麼還催促外邦人改隨猶太人呢? 15我們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出於外邦的罪人; 16既知道人並不是因遵行律法得以斷為公正,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賴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斷為公正,並不是因為遵行律法。原來沒有肉身能够因行律法得以斷為公正了。 17只是當我們在基督裏尋求斷為公正的時候,如果仍舊表顯是罪人,那末,基督可是罪因的僕役麼?這斷不能罷! 18因為我假如再修蓋我先前所拆毀的,就斷定自己是悖逆的人了。 19原來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以及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在信仰裏活,就是神兒子的信仰裏活着;祂愛了我,甚而為我捨了自己。 21我不廢掉神的恩典,因為公道正義若是藉着律法而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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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 2: 陸亨理-鄭壽麟注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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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The Bible Treasury New Testament (1941) by Heinrich Ruck (1887-1972) and ZHENG Shoulin (190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