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 4
4
1我卻說:那承繼人雖然是全業的主,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2乃在保護人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3我們也是這樣,當作孩童的時候,在世界蒙學下當奴才。 4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 5要把律法之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着義子的位分。 6而且你們既然是兒子,神就打發祂兒子的靈到你們心裏,呼叫:阿爸父! 7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憑着神為承繼人。 8但從前你們誠然不認識神的時候,竟給那些本性不是神的作奴僕。 9但如今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歸回那懦弱窮乏的原則,情願再給它作奴僕呢? 10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 11我為你們害怕,誠恐我在你們當中白受了勞苦。 12弟兄們,我求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是像你們。 13你們一點沒有虧負了我,但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 14以及你們為我肉身的緣故受試煉,並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而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15所以我給你們作見證,你們當時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了我,也都情願;那時你們所誇的幸福究竟在那裏呢? 16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 17那些人對於你們熱心並不是好意,卻想要把你們關在外面,叫你們熱心待他們。 18但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要如此。 19我小子阿,我為你們重新受產痛,直等基督成形在你們裏面— 20我巴不得和你們同在,以及改換口氣,因為我為你們煩難。 21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見律法麼? 22因為有所記着說: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又一個是自主的婦人生的。 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卻是照肉體生的,惟有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着應許生的。 24這些事包含着諷諭;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25原來這夏甲二字是指着亞拉伯的西乃山,應對現在的耶路撒冷,因為她和她的兒女總都是作奴才的。 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27因為有所記載:『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這被離棄的比那有丈夫的兒女更多』。#賽54:1 28弟兄們,我們卻是憑着應許作兒女的,好像以撒一樣。 29可是如同從前那按着血肉生的逼迫了那按着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然而經上是怎樣說的呢?『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的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創21:10 31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Dewis Presennol:
加拉太 4: 陸亨理-鄭壽麟注釋本
Uwcholeuo
Rh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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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The Bible Treasury New Testament (1941) by Heinrich Ruck (1887-1972) and ZHENG Shoulin (190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