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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亞之書 1:7-9

尼希米亞之書 1:7-9 馬殊曼-拉撒文理譯本

吾等嘗為極壞事逆爾。弗守誡條。規例。審判。爾所命 摩西 爾臣者。 我求爾憶命爾臣 摩西 之言曰。若爾犯罪。吾則驅散爾到各國中。 惟若爾轉向我。守吾諸誡而行之。雖爾幾許被驅到天末。然吾聚之自彼。引之到吾擇以安吾名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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