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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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斥祭司違命負約
1爾諸祭司、宜聽斯命、 2萬有之主曰、如爾不聽、心不思維、心不思維或作不置於心下同以榮歸於我名、我必降災於爾、我必降災於爾或作我必使爾被咒詛使爾福變為禍、使爾福變為禍或作使爾曹不蒙福反被咒詛我已降災於爾、降災於爾或作使爾被咒詛因爾心不思維、 3爾曹播種、我必壞之、爾守節期而獻牲畜、我必以其糞撒於爾面、爾與斯糞同被移去、 4使爾知我傳斯命於爾、致我與利未人所立之約、可以恆存、或作使爾知我曾傳斯命於爾曾與利未人立約萬有之主已言之矣、 5昔我與利未人立約、許以生命平康、且已賜之、欲其敬懼我、彼已敬懼我、敬畏我名、 6真實之訓迪、或作真理之法在其口中、詭譎之詞、不出不出原文作不在其唇、行正直、奉事我而享平康、又使多人離其惡行、離其惡行或作不犯罪愆 7知識宜在祭司之口、原文作祭司之唇當守知識既為萬有之主之使者、人當由其口求律法、 8惟爾曹離棄正道、爾之教律法、使多人顛蹶、廢壞利未人之約、此乃萬有之主所言、 9爾不守我道、傳律法時、偏視不公、偏視不公或作瞻徇情面故我亦使爾為眾民所輕藐、視為卑賤、○
被擄而歸之猶大人欺凌其妻納妾於異邦者有之休幼年之妻別娶於異邦者有之先知斥之
10 先知向民曰、我儕豈非皆一父所生、一天主所造乎、豈可彼此相欺、背棄背棄原文作褻瀆我列祖之約乎、 11猶大人背約、背約或作犯愆可憎之事、行在以色列族、在耶路撒冷邑中、猶大人污褻主所悅之聖所、猶大人污褻主所悅之聖所或作猶大人以主所愛之聖民為俗娶事異邦神之女為妻、 12凡作是事、無論何人、無論何人原文作無論守望者應對者雖獻祭於萬有之主、主必翦滅於雅各幕中、 13爾更行斯惡、使人淚沾濡主之祭臺、在祭臺旁涕泣號哭、以致主不垂顧所獻者、不悅納禮物於爾手、 14爾曰、此何故耶、答曰、爾幼年娶妻、有主於爾二人中作證、彼原爾之伴侶、為爾盟約之妻、爾幼年娶妻有主於爾二人中作證彼原爾之伴侶為爾盟約之妻或作是因主在爾及爾幼年所娶之妻中為證爾幼年所娶之妻原為爾之伴侶爾亦曾與彼立約爾反欺之、 15若問彼一人一人指亞伯拉罕見以西結三十三章二十四節不亦曾行此乎、見創世記十六章一節以下何為又蒙神感有餘耶、答曰、彼一人行此何求、乃求得天主所許之苗裔、或作未有一人稍有義氣而行此事有義氣者娶妻何求惟求生子敬畏天主又作天主造人非造一男一女乎非賦之一神乎何為造一男一女乎造一男一女乃欲人生子敬畏天主故當守爾心、故當守爾心或作故當心中自慎下同勿欺幼年所娶之妻、 16以色列天主萬有之主曰、出妻之事、與虐待其妻之人、我所厭惡、故當守爾心、勿欺爾妻、○
斥其煩瀆主
17爾以言詞煩瀆主、爾曰、我於何處煩瀆主、曰、爾言作惡者、主視為善而悅之、或言秉公之主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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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拉基 2: 施約瑟淺文理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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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the Chinese Easy Wenli translation by 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1831-1906).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