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達羅馬人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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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此、可云我祖亞伯拉罕以行立功、#4:1 原文作按肉體所得何耶、 2若亞伯拉罕因其所行得稱為義、則有可誇、但於 神前、本無可誇。 3據經何言耶、亞伯拉罕信 神、彼之信則稱為義。 4作工者得其值、不謂恩、乃為所宜、 5不作工者、但信稱罪人為義之 神、斯人之信、則稱為議、 6正如大衛論人不因行律法、蒙 神稱之為義、乃為有福。 7彼曰、得赦免其過、掩蓋其罪者、斯人乃為有福、 8主不謂其有罪、斯人乃為有福。 9此福但加與受割禮者、抑亦加與未受割禮者乎、因我曾云、亞伯拉罕因信得稱為義、 10然則何時得稱為義、係受割禮之後、抑受割禮之前乎、非受割禮之後、乃受割禮之前。 11且其受割禮為記、即其未受割禮以前因信得稱為義之據、使其為凡未受割禮而信者之父、使伊等亦得稱為義。 12又為受割禮者之父、即彼不但受割禮、且按我祖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而行者。 13蓋 神應許亞伯拉罕及其子孫、為接續世界之後嗣、非因行律法、乃因信而得之義、 14若從律法者方為後嗣、信則歸於虛空、應許亦廢矣。 15緣律法乃使人受刑、何處無律法、何處即無犯法者。 16所以得為後嗣乃因信、既因信、則在乎恩、使主所應許者、不至落空、必歸於亞伯拉罕之眾子孫、不但歸於從律法者、亦歸於有亞伯拉罕之信者。 17亞伯拉罕信 神能使死人復活、使無為有、彼於主前、為我等眾人之父、如經所云、我立爾為諸國之父。 18亞伯拉罕於無指望之中、仍指望深信、所以得為諸國之父、如經所云、爾之子孫必將如此。 19彼之信既深、則不顧己年近百歲、身如已死、亦不顧撒拉之胎產斷絕矣。 20決不疑 神所應許者、稍懷不信之心、彼之信益堅、歸榮耀與 神、 21且滿心信主所應許者、必能成就。 22所以彼因信得稱為義。 23聖經所言、亞伯拉罕因信得稱為義、非但為彼而言、 24亦為我等而言、我等若信使我主耶穌從死中復活之 神、亦得稱為義. 25耶穌被害、乃為我等之罪、且從死中復活、乃為使我等得稱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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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保羅達羅馬人書 4: 包爾騰-柏漢理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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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New Testament by John Shaw Burdon (1826-1907) and Henry Blodget (1825-1903).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