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達羅馬人書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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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然則何言也、我等可恆於罪、使恩顯多乎、 2非也、我等既與罪絕若死、何可仍於罪而生乎、 3豈不知我等受洗以歸於耶穌基督者、皆受洗以效其死也、 4是以我等受洗效其死、乃與基督同葬、使我等所行、有重生之新式、如基督賴父之大能由死復生也、 5我等若效基督死而與之聯合、亦必效基督復生而與之聯合、 6因知我等舊日之本體、與之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而我等不復為罪之奴矣、 7蓋死者已脫於罪也、○ 8若與基督同死、亦必與之同生、此乃我等所信者、 9蓋知基督既由死復生、則必不再死、亦不再為死所治、 10且其死乃為贖罪而死、惟一次、其生乃為榮上帝而生、 11如是、爾亦當視己為死以絕罪、而賴主耶穌基督、視己為生以事上帝、○ 12故勿容罪在爾將死之身內操權、致爾順其慾、 13亦勿以爾之肢體獻於罪、為不義之器、當如由死復生之人、以己獻於上帝、且以肢體獻於上帝為義之器矣、 14蓋罪不再為爾主也、因爾不屬乎法、乃屬乎恩耳、○ 15然則何言也、我等屬恩不屬法、可犯罪乎、非也、 16豈不知爾獻己為奴以服誰、則為所服者之奴、或為罪之奴以致死、或為順命之奴以致義、 17我謝上帝、因爾素雖為罪之奴、今已心服所授爾之道之模範、 18且爾既得釋於罪、則為義之奴矣、○ 19我今為爾肉體軟弱、即按常人之言言之、昔爾既以肢體獻於污穢及不義為奴、以行不義之事、今當如是以肢體獻於義為奴、以成聖、 20蓋爾為罪之奴時、則不為義所束矣、 21爾昔所行之事、今日恥之、有何善果於爾哉、因此諸事之結局乃死也、 22今爾得釋於罪、為上帝之奴、則有成聖之果、且終所得者乃永生、 23蓋罪之工貲、死也、惟上帝之恩賜、永生也、惟賴我主耶穌基督而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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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保羅達羅馬人書 6: 楊格非文理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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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New Testament (1885) by Griffith John (1831-191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