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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傳福音書 18

18
1當時、門徒就耶穌曰、在天國、孰為至大。 2耶穌召一孩提、立於其中、 3曰、我誠告爾、若爾不感化、成如孩提、則不得入天國。 4故凡自謙若此孩提者、其在天國、即為至大、 5又、凡為我名、接一如是之孩提者、即接我。 6惟凡陷此信我之小子之一於罪者、甯以磨石懸其頸、而沉於深海。 7禍哉斯世乎、以其陷人於罪也。夫陷人於罪、事所不免、但陷人於罪者、禍哉斯人也。 8倘爾一手、爾一足、陷爾於罪、則斷而擲之、甯跛與殘缺而入於生、勿兩手兩足而投永火。 9倘爾一目陷爾於罪、則抉而擲之、甯一目而入於生、勿兩目而投地獄之火。○ 10爾慎毋輕視此小子之一、蓋我語爾、彼之使在天、常覿我天父之面也。 11夫人子至、為救所亡者耳。 12爾意如何、或一人有百羊、而其一迷失、其人豈不遺九十九於山、而往尋所迷失者乎、 13若遇之、我誠告爾、其為此一羊喜、勝於九十九之未迷失者矣。 14如是、此小子中而亡其一、非爾天父之意也。○ 15倘兄弟得罪於爾、則往、而爾與彼獨處時責之、如聽爾、則獲爾兄弟矣、 16弗聽、則招一二人偕爾、致以二三證者之口、而言言有徵。 17若不聽彼、則告於會、若不聽會、爾則視之如異邦人與稅吏也。 18我誠告爾、爾所繫於地者、亦必見繫於天、爾所釋於地者、亦必見釋於天。 19我又語爾、倘爾中二人在地、契合於所求之何事、我天父必為彼成之焉、 20蓋無論何處、有二三人、為我名而集、我亦在其中矣。○ 21時、彼得就之曰、主、兄弟得罪於我、我赦之當幾次乎、至七次乎。 22耶穌謂之曰、我非語爾至七次、乃至七十、復以七相乘也。 23是故、天國猶人君、欲與其臣會計。 24始計時、有曳一人負其千萬金者就之。 25因其無所償、其主命鬻其身、與其妻孥、及凡所有者以償。 26其臣遂俯伏拜之、曰、主、請寛我、我將盡償。 27其臣之主、憐而釋之、且免其債。 28惟此臣出、遇一同僚、負其十金、執之、扼彼之喉、曰、爾以所負者償我。 29同僚俯伏求之曰、請寛我、我將盡償爾。 30彼弗許、乃往、下之於獄、迨償所負。 31於是諸同僚見所為、憂甚、悉以所為、來告其主。 32時、其主召之曰、惡哉臣也、爾所負者、我悉免之、因爾求我也、 33爾不當矜恤同僚、如我矜恤爾乎。 34主遂怒、付之獄吏、迨償凡所負焉。 35若爾各人不心赦兄弟之過、我天父亦將如是行於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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