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傳律例書 16
16
1爾宜慎亞筆月、守逾越節於爾神耶和華、蓋當亞筆月、爾神耶和華、於夜間導爾出埃及、 2故爾必於爾神耶和華所將擇之以置其名之處、由爾之羊群、牛群、取逾越節之牲、祭爾神耶和華。 3爾毋以有酵之餠、兼而食之。七日間爾宜兼無酵餅食之。即患難之餅。致爾於有生諸日、可記憶爾出埃及地之日、蓋爾倉猝出埃及地也。 4七日間酵餠必不見於爾之四境。首日薄暮、爾所祭之肉、不可存至詰旦。 5爾不可祭逾越節於爾神耶和華所賜爾之諸門內。 6惟爾祭逾越節、必於爾神耶和華所將擇之以置其名之處、薄暮日入時、即爾出埃及之候。 7必燔而食之於爾神耶和華所將擇之處、詰旦、爾即返歸爾幕。 8六日間爾宜食無酵餠。至第七日、爾必有聖會於爾神耶和華、而毋操作。○ 9爾宜為己、核數七七日之節。當爾初施鐮於禾時、始核數此七七日之節焉。 10爾宜守七日節之節於爾神耶和華、而循其數、奉爾手之禮物、即爾心所願者。循爾神耶和華所祝於爾也。 11又於爾神耶和華所將擇之以置其名之處、爾宜喜樂於爾神耶和華前。爾及爾子、爾女、爾僕、爾婢、與居爾門內之利未人、在爾中之賓旅孤寡、皆然。 12爾宜記憶爾昔為奴於埃及、故爾宜遵行此諸律。○ 13爾自斂禾場、及葡萄榨後、宜守結茆節七日。 14爾及爾子、爾女、爾僕、爾婢、與利未人、賓旅孤寡、在爾門內者、悉必喜樂於爾節。 15七日間、爾宜守聖節於爾神耶和華、在耶和華所將擇之處。蓋爾神耶和華、於凡爾所獲之業、及爾手所作之工、而祝爾、故宜喜樂。○ 16每歲無酵節、七日節、結茆節、三次、爾中男子、悉宜自現於爾神耶和華前、在其所將擇之處、惟毋徒手自現於耶和華前。 17人各宜依其手所能者以奉之。即循爾神耶和華所賜爾之祝。○ 18爾當於爾神耶和華為爾諸支派所賜之門內、為已立士師有司。彼必當以義之鞫而鞫民。 19爾毋枉鞫、毋偏視人、毋受賄、蓋賄、盲智者之目、而曲義者之言。 20爾必極從公平、致爾得生、而獲爾神耶和華所賜爾之地。 21爾毋植林木近於爾為已所建爾神耶和華之壇。 22爾毋為己立柱像、為爾神耶和華所惡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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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傳律例書 16: 裨治文-克陛存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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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NT (1859) and OT (1863) translation by Elijah C. Bridgman (1801-1861) and Michael S. Culbertson (1819-186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