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希伯來人書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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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蓋此麥基洗德、撒冷王、至高上帝之祭司、昔遇押拉函、自殺諸王旋、而祝之、 2押拉函亦以凡所得十分之一贈之、初名譯即義之王、又為撒冷王、即和之王、 3不有父、不有母、無譜系、無誕日、無沒期、乃似乎上帝子者、此常存祭司也。○ 4試思此人大何若、即先祖押拉函、且予之以所獲之極品十分一。 5夫利未諸子受祭司職者、果奉命依律法取什一於民、即厥兄弟、雖彼亦出自押拉函身也、 6乃非屬自彼系者、曾取押拉函什一、且祝有諸許者。 7但小者受祝於大者、此莫有謂非也。 8今夫取什一之諸人乃有死者、惟彼一人有證云其生矣。 9推而言之、即取什一之利未、曾由押拉函而輸什一、 10蓋麥基洗德遇其父時、利未仍在父身。○ 11夫民受律法在利未祭司職下、若由之而得成全、則胡庸別有祭司興、依麥基洗德班、不云依亞倫之班乎。 12蓋祭司職既易、則律法之易也必然。 13蓋以此言所指者共分他支派、從無有務於壇之人。 14蓋我主自猶大出、明矣、其支派也摩西未嘗以祭司事言之。 15且斯事又更溢其明者、若依麥基洗德狀有他祭司興、 16非依肉質誡命之法而設、乃依無毀之生之能、 17蓋有證之曰、爾永為祭司、依麥基洗德之班、 18蓋前誡命、因其柔弱無益而廢、 19以律法無所成全、遂引入尤愈之望、我儕所由而近乎上帝也。 20且以其非無所誓而言、 21蓋他祭司則無誓而立、惟斯則用誓、由諭之者云、主誓而不自悔、爾永為祭司、 22依是則耶穌為尤愈之約之保。 23且曾為祭司者、其數固多、因有死以阻其久存、 24惟斯因有永存、故有祭司職之不可過也。 25是故亦能盡救諸由之而近乎上帝者、以其常生為之代求也。○ 26蓋如是之祭司長宜乎我儕、聖也、無惡也、無玷也、遠乎罪人、造高於諸天、 27不似諸祭司長日日須先為己罪、後為民罪獻祭、蓋一獻己而已足。 28夫律法立諸荏弱之人為祭司長、惟律法後之誓言、則立子永為完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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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希伯來人書 7: 湛約翰-韶瑪亭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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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the Chinese Wenli New Testament (1897) by John Chalmers (1822-1899) and Martin Schaub (1850-190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