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達加拉太人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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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知哉、加拉太人、誰誣爾乎、即曾於目前、有寫耶穌 基督釘十字架者乎。 2我惟願自爾得知、爾昔受神、自法之行、抑自信之聞乎。 3爾無知至此耶、昔始夫神、今成夫肉耶。 4爾受若斯諸苦無益哉、豈徒無益耶。 5夫給爾以神、力行諸能於爾中者、其自法之行、抑自信之聞乎。 6即如押拉函信上帝、遂以此為義而歸之。 7是故、爾其知之、凡自夫信者、押拉函諸子也。 8且經預見、上帝將自夫信而義列邦、遂預宣福音於押拉函云、萬邦將於爾而受祝。 9如是凡自夫信者、與信之押拉函共受祝。 10蓋自法之行者皆服詛、蓋經載云、凡不恆止於律法所載諸事、而行之者、見詛。 11夫在法無人見義於上帝前、明矣、蓋義人將自於信而生、 12且法非自於信、乃行諸斯、將於斯而生也。 13基督贖我儕脫法之詛、以己為我而成詛、蓋經載云、凡懸木者見詛也。 14使押拉函之祝、於基督 耶穌施及列邦、俾我儕由信而受神之許。○ 15兄弟乎、我依人事而言、雖人之約、若既定、則無得虛之增之。 16昔諸許乃言于押拉函及厥裔也。其日裔、非若多、惟若一、及爾裔者、即基督也。 17今我謂上帝所預定之約、非四百三十年後之律法所廢、致其許為空。 18蓋嗣業若自法、則不復自許、然上帝曾由許賜之于押拉函。 19然則律法何耶、乃為諸犯而加者、待已受許者之裔至、又由諸使於中保手而設。 20夫中保者非一之中保、惟上帝其一也。 21然則律法逆于上帝之許乎。非矣。蓋若已予以能致生之法、則義必自法矣。 22但經已囿萬有於罪下、俾所許自耶穌 基督之信、而得予諸信者。○ 23然信未至、我儕被守在法下、囿留及將啟之信。 24是法已為我塾師及乎基督、俾我儕得自於信而見義。 25但信既至、我不再服於塾師。 26蓋爾曹皆由信於基督 耶穌而為上帝之子。 27蓋凡既受蘸以入基督者嘗衣基督也。 28無有猶太 希利尼、無有主僕、無有男女、蓋爾曹於基督 耶穌皆一也。 29若爾曹乃基督者則為押拉函裔、依應許嗣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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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達加拉太人書 3: 湛約翰-韶瑪亭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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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the Chinese Wenli New Testament (1897) by John Chalmers (1822-1899) and Martin Schaub (1850-190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