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羅瑪人書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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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了成義要怎樣事奉天主
1那麼我的話是不是有這個意思:我們就堅定於罪惡使恩寵增多嗎? 2斷然不是!我們這些死於罪惡的人,怎樣還要度罪惡的生活呢? 3#6:3 聖洗聖事首先使我相似死亡的耶穌。或者你們不知道,我們這些領了洗而歸於基督 耶穌的人,都是在祂死亡中受了洗嗎? 4#6:4 聖洗聖事使我相似死亡的耶穌,因為在領洗時授洗者,把領洗的人浸入水中,好像把他埋葬。聖洗又使我相似復活的耶穌,因為授洗者在把領洗的人浸入水中以後,又把他從水中提出來,好像使他復活。固然我們藉着聖洗,和祂一樣死亡,同祂一起埋葬了;基督怎樣藉着祂聖父的榮耀自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要怎樣獲得新的生命。 5如果我們因着與祂相似的死亡密切地與祂結合為一,更要因着與祂相似的復活,與祂結合為一。 6#6:6 一、所謂舊人,就是我們自己在有罪的時候;所謂新人又是我們自己,但是在藉着聖洗的重生有寵愛的時候。二、因為我們相似耶穌的原故,我們身上的舊人和我們的罪,都同耶穌一齊被釘死了。應該知道:我們身上的舊人和祂一齊被釘於十字架上,使我們罪惡的身體廢壞消滅,我們也不再作罪惡的奴隸了。 7#6:7 這種原則僅僅在人的法律上有效用;在天主台前卻沒有任何效果。人一死,便沒有人把罪歸於他了。 8所以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了,便可以相信我們也要與祂同生, 9因為我們確知,基督既然自死者中復活,就不會再死亡,死亡也不能再宰制祂了。 10因為祂死亡,祂永久死於罪惡;祂活着,是活於天主。 11你們同樣要把自己視為死於罪惡,並因着基督 耶穌而生活於天主的人。
12所以不要使罪惡在你們要死的身體上有權,使你們順從慾情。 13也不要拿你們的肢體去事奉罪惡,充作違犯正義的工具,應該在天主臺前顯出為從死者中復活的人;也應該將你們的肢體作正義的工具去事奉天主。 14罪惡在你們身上不許再有權柄;因為你們不再在法律管轄之下,卻在恩寵管轄之下。
15我們便要怎樣?我們既然已經不在法律管轄之下,而在恩寵的管轄之下了,就可以隨意犯罪嗎?—斷然不可! 16你們不知道嗎?如果你們以奴隸的名義事奉一個人,便實際作這人的奴隸,服從他;無論這主人是使你們死亡的罪惡,或是使你們獲得成義的服從。 17我感謝天主,因為你們在作了罪惡的奴隸以後,對於那傳授給你們的模範教義全心服從了。 18這樣你們脫免了罪惡,變成了正義的奴隸。
19我以人的說法來講,因為你們的身體是軟弱的,你們從前妄用你們的肢體來犯邪淫並肆意作惡,同樣現在也應該用你們的肢體來求正義以達到聖善。 20當你們作罪惡奴隸的時候,你們不受正義的管轄。 21但是你們那時得了什麼效果呢?得的是使你們現在慚愧的效果,它的終局就是死亡。 22可是現在你們脫免了罪惡,變成了天主的奴僕;所獲得的效果是聖德,終局就是永生。 23因為罪惡的報賞是死亡,天主的恩賜卻是在我等主基督 耶穌內的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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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羅瑪人書信 6: 李山甫等注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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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49) by Litvanyi (1901-1983) and others.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