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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行實 25

25
新總督斐斯督
1 # 25:1 (來到省裏)猶太人以猶太為本國,以耶路撒冷為京都。而羅馬人則以猶太敘利亞省之一部分,以責撒肋為省城:羅馬總督駐此。 斐斯督來到省裏,三天以後,就從責撒肋耶路撒冷去。 2眾司祭長及猶太人中為首的,就到他那裏告保祿,又請託他。 3求一恩惠,就是把保祿解回耶路撒冷。他們好在路上埋伏劫殺他。 4到底斐斯督答說:「保祿責撒肋押着#25:4 無妨。,我自己不久就回去。」 5又說:「你們當中為首的,可以同我一齊下去;若是那個人有什麼罪惡,只管告他。」
6 斐斯督在他們那裏,住了不過八天,或十天,就下到責撒肋去。第二天坐堂,命人提上保祿來。 7保祿被提到案,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就站在他四周,告他許多重大的款;都是不能證實的。 8保祿為自己辯護說:「我並沒有冒犯過猶太人的法律,也沒有冒犯過聖殿,也沒有冒犯過皇帝。」 9斐斯督願意討猶太人喜歡,就問保祿說:「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裏當我面前,審斷這些事,你願意不願意?」 10#25:10 (我站在皇帝堂前)即指總督衙門:總督代表羅馬皇帝。保祿說:「我站在皇帝的堂前,只該在此受審,我沒有得罪過猶太人,這是你所深知的。 11#25:11 (我上控云云)按羅馬律,凡在羅馬籍之人,遇有不白之冤,皆可上控。地方官不得攔阻。惟罪情重大,而又不能辯護者,不在此例。若果得罪了,或犯了什麼該死的罪,死我也不辭。但若他們所告我的事,沒有一條真的,誰也不能把我交給他們。我上控於皇帝。」 12斐斯督同幕友商議之後,就說:「你既上控於皇帝,你就往皇帝那裏去。」
13 # 25:13 亞格力巴,係十二章,同名者之子,稱亞格力巴第二,襲爵為王。伯來尼斯係其胞姊,當時與弟偕處。 過了幾天,亞格力巴王,同伯來尼斯,到責撒肋來問候斐斯督14因為他們在那裏住了些日子,斐斯督就給王提起保祿來,說:「在這裏有斐力斯留下的一個囚犯。 15當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司祭長及猶太人中的長老,到我那裏告他,求定他的罪。 16我對他們說:羅馬人的舊例,凡被告的人,若不先叫他同原告對質,給他辯護洗白的機會,就不定他的罪。 17他們就往這裏來了,並沒有遲延。第二天我坐堂,飭令提上那個人來。 18及原告到了案前,所告他的事,並沒有我所疑惑他有的那些罪惡。 19不過告他幾條爭論自己教理的事,及一個叫耶穌的,已經死了,保祿卻說他活着。 20為這樣的問題,我不知怎麼斷決,就問他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裏審問這些事不願意。 21#25:21 保祿上控之本意,是要到羅馬天下第一都會,傳救世福音,久懷此願。一旦得遂,何幸如之。猶太人恨保祿剌骨,竟不能阻止。#25:21 斐斯督受任伊始,於猶太人之風俗教理,多所隔膜;深幸亞格力巴王有此一舉,將案情代為訊明,以便上奏。保祿要上控,求留他的案子,叫皇上知道。我就吩咐留下他,等我送交皇帝。」 22亞格力巴斐斯督說:「我也願意聽聽這個人。」斐斯督說:「你明天就可以聽聽他。」
23第二天,亞格力巴伯來尼斯,耀武揚威的來了,同着眾兵官,及城中的紳耆。進了廳堂以後,斐斯督一出命,保祿就被提上來。 24斐斯督說:「亞格力巴王,及凡與我們同在此處的列位,你們看這個人,眾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呼喊着求我,說不該叫他再活着的,就是他。 25但我查知他,並沒有犯什麼該死的罪;而且他自己要上控於皇上。所以我拿定主意,解送他去。 26因為我沒有確實的情節,可以奏明主上,我就把他提到你們面前,另外在你亞格力巴王面前,為的審問之後,我可以有奏明的情節。 27因為解送一個囚犯,不說明他的罪案,依我看來,是不合情理的。」

Kuonyesha

Shirikisha

Nakili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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