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個真理:我們在基督裡的身分預覽

得到兒子的名分
領養就是把一個不是自己親生的孩子,透過法律程序當作是自己的孩子。「得兒子的名分」就是「被領養」的意思。
讀經:以弗所書 1:4-6
讀經:加拉太書 4:1-7
神賜我們兒子的名分,就等於是領養我們,在基督裡接納我們進入祂的屬靈家庭。當一個孩子被收養入新的家庭時,那意味著他會有一個全新的生活方式──甚至是基本的語言溝通也可能與他從小到大一直使用的有別。在基督裡,神揀選你成為祂的孩子,成為祂家中的一員,你就是屬祂的了。當我們被神領養進入祂的家以後,我們的想法和行事為人應該發生什麼樣的改變?
錯誤的想法:我必須低三下四地像奴隸一樣過日子。
正確的想法:既然神已經領養了我,我就是祂的孩子,應該尊祂為父。
關於此計劃

概觀以弗所書 1-2 章如何描述我們在基督裡的新身分。這個由 Thistlebend 事工所提供的計畫激勵我們,要持續地活出我們已在基督裡獲得的新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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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感謝 Thistlebend Ministries 與作者 Laurie Aker 提供了這項讀經計劃。更多的資料,請造訪: www.thistlebendcottag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