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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4:21-32

利未記 14:21-32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他若貧窮,手頭財力不及,就要取一隻小公羊作贖愆祭,作搖祭為他贖罪。他也要把作為素祭的十分之一伊法調了油的細麵,和一羅革的油,一同取來。 他又要照手頭財力所及,取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第八天,為了使自己潔淨,他要把這些祭物帶到耶和華面前,在會幕的門口交給祭司。 祭司要把贖愆祭的羔羊和那一羅革的油一同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 祭司要宰贖愆祭的羔羊,取一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那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 祭司要把一些油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裏, 祭司要用右手指,把他左手掌裏的油在耶和華面前彈七次。 祭司要把手掌裏的油抹一些在那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在贖愆祭牲之血抹過之處的上面。 祭司手掌裏剩下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的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那人又要照他手頭財力所及,獻上斑鳩中的一隻或雛鴿中的一隻, 照他手頭財力所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與素祭一同獻上。祭司就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這是為患痲瘋災病,手頭財力不及而求潔淨的人所定的條例。」

利未記 14:21-32 新譯本 (CNV)

“但如果他貧窮,經濟能力不足,他只要拿一隻公綿羊羔作贖愆祭,搖一搖為他贖罪;要把調油的細麵一公斤作素祭,和三分之一公升的油一同拿來;又要按他的經濟能力,拿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第八天,他為了自己得潔淨,要把這些祭物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祭司要取那隻作贖愆祭的公羊羔和那三分之一公升油;祭司把這些,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當作搖祭;然後宰殺作贖愆祭的公羊羔,取一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祭司要把一些油倒在自己的左掌裡;用右手的一個指頭把左掌中的油,在耶和華面前彈七次。祭司又要把手中的油,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就是抹了贖愆祭牲的血的地方。祭司把手中剩下的油,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那人就要按著自己的經濟能力獻上一隻斑鳩,或是一隻雛鴿。他要按著自己的經濟能力,獻上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連同素祭一同獻上。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求潔淨的人贖罪。這是關於患了痲風病,但經濟能力不足夠預備正常潔淨禮祭物的人,應守的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