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祿格林多第二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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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須自薦
1 # 3:1 保祿前書,說了幾句表白自己的話,其仇人即評論他驕矜自是。(自己舉薦自己)聖保祿駁之:大意說:我對于你們格林多人,不用別人寫薦書舉薦我,像他們一樣,也不用我自己舉薦自己。 我們豈是又要舉薦自己麼?或是如同那些人,對于你們,必須用薦書,對于別人,也要用你們的薦書呢? 2#3:2 你們的虔誠熱心,我常懷念不忘,是如寫在我心上的一般,也是各處教會,所共聞共知的;這就如同我的薦書,明證我是天主所遣,所以有這奇效。我們的薦書就是你們,是寫在我們心裏的,也是為眾人所共知共念的; 3#3:3 (肉版)對石版言,有柔軟之意。古教之十誡,刻在堅硬的石版。而新教愛德之律,則刻在教友之善心。此聖神之工也。你們明明是基督的書信,是用我們的職務寫的,但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活天主的(聖)神寫的;也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內肉版上。 4#3:4-6 說明自己傳教奇效,皆自天主來,自己毫無所能。(不能想什麼)指一切超性之事,救靈之工我們在天主前,因着基督,才敢如此自信。 5並不是我們憑着自己,能夠想出什麼來,彷彿是出于我們自己;我們的能力,乃是出于天主。 6#3:6 說明舊約新約之不同:舊約但是字跡寫出來的法律,強人必守;而新約則賦聖神寵佑,所以一樣令人神死,一樣令人神生。解見羅馬書,第七章八章。是他叫我們能夠作新約的臣僕,不是藉着字跡,是藉着(聖)神;字跡是叫人死,(聖)神卻叫人活。
傳法律遠不及傳福音
7 # 3:7-11 梅瑟既領十誡版,下西奈山時,面發大光,足見他的職務是光榮的;但若比較傳福音的光榮,是如以燈光比太陽。(不算光榮了)因為傳福音,使人脫罪復義,得超性生命,是天主(聖神的職務)尊高莫可名言。然則今之傳教神父,仍是當的宗徒職務。其責任,固不重哉! 若是刻在石頭上的字跡,那死亡的職務,還有光榮,至于叫以色列子孫因為梅瑟面上發的暫時就滅的光,不能注目看他的面容, 8何況聖神的職務,豈不更有光榮麼? 9若是那被定罪的職務有光榮,這使人復義的職務,光榮就更大了。 10那從前以為光榮的,較比這高上的光榮,也就不算光榮了。 11若那有廢止的,有光榮,這長存的,就更有光榮了#3:11 舊約至耶穌為止,新約長存不滅。。
法律已廢
12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我們就大大的自由#3:12 放膽傳道。。 13#3:13 梅瑟以帕蒙面,本為遮掩面上的光輝,免得百姓害怕。據聖保祿此處所說,其中別有寓意:梅瑟的光輝,表的他所頒的法律,光輝不久即散;法律亦不長存,特有帳幔遮淹,而百姓不見耳。不像梅瑟用帳幔遮起面來,叫以色列子孫,看不見那有廢止的(法律),有完畢的時候。 14但他們的心思,錮蔽了,直到今日,他們念舊約的時候,那帳幔還在,沒有拉開(所以不明白)那法律已經被基督廢止了。 15#3:15 (梅瑟經)指古經全部,種種預言預表救世主事跡。因此直到今日,念梅瑟經的時候,那帳幔還在他們心上。 16#3:16 預言以色列,將有回頭之一日。(得自由)不復受古禮約束。到底他們幾時回心向主,那帳幔也就要除去。 17主就是(聖)神;那裏有主的(聖)神,那裏就得自由。 18我們眾人,面前既無帳幔,都如同在鏡子裏,可以照見主的光榮,彷彿因着主的(聖)神,我們就變成主的模樣,光榮上加增光榮#3:18 日進於肖似吾主之光榮。。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22) by Joseph Hsiao (1855-192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