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把 以色列 人出產的十分之一賜給 利未 人作產業,作為他們在會幕司職的酬勞。 今後 以色列 人不可走近會幕,以免因犯罪而死。 只有 利未 人可在會幕司職,他們要擔負觸犯聖幕的罪責,這是你們世代當守的永久律例。 利未 人在 以色列 人中不可有產業, 因為我已經把 以色列 人獻給耶和華的十分之一舉祭賜給他們作產業。因此,我吩咐他們不可在 以色列 人中有產業。」 耶和華對 摩西 說: 「你把以下條例告訴 利未 人。 「你們從 以色列 人手中得到我賜給你們作產業的十分之一後,要從中取出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這就算作你們獻上了麥場的五穀和榨酒池的酒。
閱讀 民數記 18
聆聽 民數記 18
分享
對照全部譯本: 民數記 18:21-27
保存經文、離線閱讀、觀看講道視訊等等!
YouVersion 使用 cookie 來個性化你的體驗。透過使用我們的網站,你即接受我們按照我們的 隱私政策所述來使用 cookie。
首頁
聖經
計畫
視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