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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 耶穌的七個「神蹟」及七個「我是」預覽

The Book Of John | The 7 "Signs" And The 7 "I AM's" Of Jesus

7 天中的第 5 天

「耶穌行在水面上」


在列王記下第六章,記載了一則有趣的小故事,關於以利沙使一把斧頭浮在水面上。你可能會問,為什麼斧頭會浮?首先,我們要記得我們的主的事工,以及在跟隨他的門徒之中,那些神蹟及事工的目的,好像以利亞和以利沙的神蹟一樣,是要證實他們是真真正正從神而來,傳達神信息的使者。


但為何是這把借來的斧頭?為何以利沙要先拋一塊木頭在水裡好讓斧頭浮起?嗯,這真是一個深奧的問題。就像在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摩西在瑪拉(苦的意思)拋一顆樹在水中,以利沙在這裡拋了一塊木頭。摩西拋下一棵樹醫治了水,預表神的應許要醫治祂的子民。本質上,神可以藉著應許醫治他們,從而逆轉祂子民的過錯。


然而,不小心失去一些別人的東西,如一把斧頭,在猶太人的文化中是一種嚴重的冒犯,因為他們根深蒂固地認為管好及照顧別人的財物是必然的責任。以利沙神蹟地使用一根木頭作為這冒犯的代價。 


因此,不是問為何是斧頭,我們應該要問:「為何是木頭?」我們也要問的是:「當耶穌在水上行走,為何祂要浮在水面上」。這些事件的發生都連在一起,為了解釋福音。在新約,木頭,代表著十字架,除掉了罪。水,代表永生(除掉亞當而來的原罪一一即就是說那「斧頭」代表了亞當的原罪)。基督裡的永生,就像以利沙拋出的木頭一樣,即使是最輕微的冒犯也能逆轉和消除,更不用說最嚴重的結果——屬靈上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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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計劃

The Book Of John | The 7 "Signs" And The 7 "I AM's" Of Jesus

約翰福音可以分為四部份:引言(約1:1-18)、神蹟之書(1:19-12:50)、榮耀之書(13:1-20:30)及結語(第 21 章)。在這七天的研習裡面,我們會研讀耶穌的七個「神蹟」及祂的七個「我是」的陳述。約翰刻意用這結構來寫此書是幫助讀者看到耶穌完成了以利沙的事工。

我們感謝 Garden City Project 及 Chris Jones 提供這個計劃。若需要更多資訊,請瀏覽:http://www.gardencityprojec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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