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之第五書名曰吐嘚咡挼咪啞譯言復講法律傳 29
29
1且摩西呼眾以色耳人謂之曰、爾等已見神主凡所行在爾眼前、于以至比多地、向法拉阿、向厥諸僕、及向厥徧地、 2即其大試、其奇兆、與其大神跡、爾眼已見者。 3雖然、而神主還未賜爾以心會知、目會見、耳會聽者、至今日也、 4我亦四十年已引爾等于曠野。爾等之衣在身上未漸舊、爾等之鞋在足上亦未漸舊。 5麵爾等未食之。酒、或濃酒、爾並未飲之、致爾等可以知道我為神主爾等之神也。 6爾等到此處時、希實本之王西訓、及巴山之王阿厄、就出攻我等于陣、而我等傷他、 7取他之地、而給之與流便之裔、厄得之裔、及馬拿色之半支。 8故爾宜守斯契約之言、及行之、致爾可有祥于爾凡所行也。
9夫今日爾等諸人站在神主爾神之前、即爾支之夫長者、爾之長爾之官輩、以色耳之眾人、 10爾小子、爾妻、又爾旅客在爾寨中者、自砍木者至汲水者、 11致爾皆可以入神主爾神之契約、及入厥誓為神主爾神今日同爾立者、 12致神可立爾為己之民、又致其為爾之神、照其曾言爾、及照其已誓爾列祖即亞百拉罕、以撒革、及牙可百也。 13我不止同爾立斯契約、及斯誓、 14乃又同他今日與我等在此站于神主我等神之前者、又同他今日不在此者皆然。 15蓋爾知道我等如何居於以至比多之地、及我等如何逕通其已過之各國、 16爾又已見伊等之各可惡事、及伊等穢菩薩之塐偶像、即木、石、銀、金、做的、為在伊等之間者也。 17#29:17 此十七節接連上十四節之意恐在爾等之間有或男、或女、或家、或支、之心、今日離神主我等之神、而去事這諸國之神類、 18又恐在爾等之間有生毒草艾草之根者。而他聽斯咒之言、就心內自言福于己、說云。我雖縱心之慾、加醉于渴上、平安亦必歸我。 19則神主必不饒他、乃神主之怒及厥憎忌、必即烟向那一人、而寫此書上之眾咒、皆必居于他上、又神主亦塗厥名去天之下也。 20神主必分別他出以色耳諸支中、以受禍、照其約之眾咒為寫此法度書上者、 21至到爾之子孫、生起於後代者、與旅客自遠來者、並見彼地之各災、各疾病、為神主所以病之者、 22即徧地為硫磺、為鹽、為燒、不種、不產、而無草生于彼、正如所多馬、我摩拉、亞得馬、及洗波以麥之毀壞、為神主于厥忿、于厥怒、所毀壞者、 23諸國就將說云、神主行如此對其地、何緣耶、厥大怒之熱、何意耶。 24時人將答曰、因為伊等棄厥列祖之神主、于攜伊等出以至比多時、而同伊等所立之契約。 25蓋伊等往事且拜別的神類、即伊等未知、又未賜何好分與伊等之神類也。 26神主之怒遂燒向斯地、至使眾咒為寫在此書者、俱落之。 27神主又于忿、于怒、及于大恨、拔絕其根出伊等之地、而逐伊等入別地、如今日也。 28夫凡隱密者、皆屬神主我等神、乃凡現著者、皆屬我等、連我等之子孫、到永久、致我等可行、斯法之眾言也。#29:28 編註:28:69-29:28相當於一般現代譯本的29:1-29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translation (1823) by Robert Morrison (1782-1834) and William Milne (1785-182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摩西之第五書名曰吐嘚咡挼咪啞譯言復講法律傳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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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且摩西呼眾以色耳人謂之曰、爾等已見神主凡所行在爾眼前、于以至比多地、向法拉阿、向厥諸僕、及向厥徧地、 2即其大試、其奇兆、與其大神跡、爾眼已見者。 3雖然、而神主還未賜爾以心會知、目會見、耳會聽者、至今日也、 4我亦四十年已引爾等于曠野。爾等之衣在身上未漸舊、爾等之鞋在足上亦未漸舊。 5麵爾等未食之。酒、或濃酒、爾並未飲之、致爾等可以知道我為神主爾等之神也。 6爾等到此處時、希實本之王西訓、及巴山之王阿厄、就出攻我等于陣、而我等傷他、 7取他之地、而給之與流便之裔、厄得之裔、及馬拿色之半支。 8故爾宜守斯契約之言、及行之、致爾可有祥于爾凡所行也。
9夫今日爾等諸人站在神主爾神之前、即爾支之夫長者、爾之長爾之官輩、以色耳之眾人、 10爾小子、爾妻、又爾旅客在爾寨中者、自砍木者至汲水者、 11致爾皆可以入神主爾神之契約、及入厥誓為神主爾神今日同爾立者、 12致神可立爾為己之民、又致其為爾之神、照其曾言爾、及照其已誓爾列祖即亞百拉罕、以撒革、及牙可百也。 13我不止同爾立斯契約、及斯誓、 14乃又同他今日與我等在此站于神主我等神之前者、又同他今日不在此者皆然。 15蓋爾知道我等如何居於以至比多之地、及我等如何逕通其已過之各國、 16爾又已見伊等之各可惡事、及伊等穢菩薩之塐偶像、即木、石、銀、金、做的、為在伊等之間者也。 17#29:17 此十七節接連上十四節之意恐在爾等之間有或男、或女、或家、或支、之心、今日離神主我等之神、而去事這諸國之神類、 18又恐在爾等之間有生毒草艾草之根者。而他聽斯咒之言、就心內自言福于己、說云。我雖縱心之慾、加醉于渴上、平安亦必歸我。 19則神主必不饒他、乃神主之怒及厥憎忌、必即烟向那一人、而寫此書上之眾咒、皆必居于他上、又神主亦塗厥名去天之下也。 20神主必分別他出以色耳諸支中、以受禍、照其約之眾咒為寫此法度書上者、 21至到爾之子孫、生起於後代者、與旅客自遠來者、並見彼地之各災、各疾病、為神主所以病之者、 22即徧地為硫磺、為鹽、為燒、不種、不產、而無草生于彼、正如所多馬、我摩拉、亞得馬、及洗波以麥之毀壞、為神主于厥忿、于厥怒、所毀壞者、 23諸國就將說云、神主行如此對其地、何緣耶、厥大怒之熱、何意耶。 24時人將答曰、因為伊等棄厥列祖之神主、于攜伊等出以至比多時、而同伊等所立之契約。 25蓋伊等往事且拜別的神類、即伊等未知、又未賜何好分與伊等之神類也。 26神主之怒遂燒向斯地、至使眾咒為寫在此書者、俱落之。 27神主又于忿、于怒、及于大恨、拔絕其根出伊等之地、而逐伊等入別地、如今日也。 28夫凡隱密者、皆屬神主我等神、乃凡現著者、皆屬我等、連我等之子孫、到永久、致我等可行、斯法之眾言也。#29:28 編註:28:69-29:28相當於一般現代譯本的29:1-29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translation (1823) by Robert Morrison (1782-1834) and William Milne (1785-182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