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傳律例書 18

18
1為祭司之利未人、及利未支派之眾、必無分無嗣業於以色列。惟耶和華之火祭、與其嗣業、彼將食之。 2故彼必無嗣業於厥兄弟中、耶和華為彼之嗣業、如其嘗言於彼也。 3祭司所當受於民者、乃此、凡獻祭物者。或獻牛、或獻羊、必以其肩與二頰、及胃、給於祭司。 4凡爾穀、爾酒、爾油、厥實之初、及爾初剪之綿羊毛、亦當給之。 5蓋爾神耶和華簡彼、即彼與其子孫、由爾諸支派中、託耶和華之名立而奉事、永遠無替。 6若有一利未人、自其所居凡以色列間爾門之一而來。其心甚願來耶和華將擇之處。 7則彼將託爾神耶和華名而奉事之、如其諸兄弟利未嗣立侍於耶和華前者然。 8於其所鬻之嗣業外、其所食之分同然。 9爾既至爾神耶和華所賜爾之地、必毋傚彼諸國可憎之行。 10於爾中、不可有使子女通於火中者、及行邪法者、憑擇吉者、用數學者、巫術者。 11行符咒者、憑於鬼者、覡者、詢死者、 12凡行此者、為耶和華所憎、緣此可憎之事、爾神耶和華、驅之離於爾前。 13爾當於爾神耶和華為完人。 14蓋爾所獲諸國、素聽憑擇吉者、行邪法者、至爾、則爾神耶和華不容爾行是。○ 15爾神耶和華、將由爾中、即爾兄弟之一、立一預言者、與我相如、爾曹必聽之。 16循爾昔在何烈山、和會之日、嘗籲爾神耶和華曰、願毋使我再聞我神耶和華之聲、亦毋使我再見此烈火、免我死亡。 17耶和華謂我曰、彼所言者善。 18我將於其兄弟中、立一預言者。與爾相如、我將置我言於其口、彼將以我凡所命者諭眾。 19人若不聽我言、即彼託我名而言者。我必討之。 20倘預言者、擅託我名、傳我所未諭其傳之之言、或託他神之名而言。彼預言者必致死。 21爾中心若謂、耶和華所未諭之言、我儕何以知之乎。 22若預言者、託耶和華名而言、或其事不成不驗、此為耶和華所未諭者。乃預言者自擅而言。爾毋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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