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格林多人前書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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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拜偶像有大罪
1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總不明白這事:我們的祖先都曾經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2#10:2 梅瑟是天主的朋友,或代表者。以色列人和他好像做一體,如同耶穌的徒弟和祂作一體一樣,才成了選民。藉着梅瑟,都是在雲中和海中受過洗的; 3都吃過一樣的神糧, 4#10:4 依照猶太人的一種傳說,被梅瑟用木棍所打而出水的磐石,跟隨着猶太人在曠野走。但是聖保祿知道,在聖經上往往把天主稱呼為磐石。也都飲過一樣的神泉,是從伴隨他們的神石飲的;而神石就是基督。 5#10:5 民數紀(14:16)。但是,他們大多數的人不得天主的歡心;他們的屍體既然佈滿曠野。 6這些記載作我們的前鑑,免得我們貪戀惡事,如同他們貪戀了一樣又死了。 7#10:7 出埃及紀(32:6)。你們不要崇拜偶像,如同他們中間的幾個人一樣;按經上所記載的:「民眾坐下吃喝,起來舞蹈」。 8#10:8 這樣的淫亂是崇拜偶像的意思。我們也不要淫亂,如同他們中間的幾個人一樣;他們一天就戰死了兩萬三千人! 9我們也不可試探主,如同他們中間的幾個人一樣;試探者被蛇咬死。 10你們也不可埋怨,如同他們中間的幾個人一樣;埋怨者被擊滅天使擊滅了。
11 # 10:11 救世主的時間。 這些事實都是我們的前鑑;它們被載入聖經,為了教訓我們這些時間將終的人。 12所以以為自己站穩的人要小心,不要跌倒。 13不過你們所遇到的誘惑,都是人的力量能抵抗的;天主是忠誠的,祂必不讓你們受到超過你們力量的誘惑;祂這樣安排誘惑,使你們能夠抵抗。
不要參與祭筵
14所以我的親愛者,你們要遠避敬偶像的事。 15我拿你們作明白人來說;你們自己判斷我所要說的吧。 16我們所祝福的爵不是共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不是共領基督的體嗎? 17餅既是一個,我們人雖然多,都作一個身體,因為我們眾人都分領這唯一的餅。 18#10:18 把聖體與舊約的祭獻來相比,證明聖體自己也是祭獻。你們看按血統作以色列的人吧。吃犧牲肉的人不都是與祭臺有份嗎? 19我的話是不是說:犧牲的肉值得尊重,偶像值得敬拜,這是我說的嗎? 20絕不是!反之,我說凡是外邦人所祭殺的,是供獻給魔鬼的,不是給天主。我不願意你們和魔鬼交接來往。 21你們不能飲主的爵,同時又飲魔鬼的爵;你們不能赴主的筵席,同時又赴魔鬼的筵席。 22#10:22 使我們可以和它作戰。我們願意激發主的義怒嗎?我們比主更有能力嗎?
實際解決祭肉問題
23 我上面說過,什麼都是許可的,但是並不一定都有利益;都是許可的,但是並不一定都為別人有利益。 24人不要謀求個人的利益,而要謀他人的利益。 25凡是在肉市上所賣的,你們都可以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分別是什麼肉; 26因為地和它所包括的一切,都是屬於主的。 27如果有個外邦人請客,你們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肉,你們都可以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分別是什麼肉。 28#10:28 若有立惡表的危險,任何行為或好或歹都不可做。可是若有人向你們說:「這是犧牲的肉」,為了那人的指摘,並為了良心的緣故,就不許吃; 29#10:29 聖保祿依照習慣提出自己的榜樣,可是還定出一般的規矩。我說的良心當然不是你們的,而是他的良心;我的自由為什麼要屬於別人良心的判斷呢? 30當我用感恩的心吃肉的時候,為什麼因我所祝謝的而受指摘呢? 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或作什麼事,都要為榮耀天主而作。 32不論對猶太人,對希臘人,或天主教會,你們不要作使人跌倒的原因; 33正如我一樣:凡事都努力使眾人喜悅,不求個人的利益,只求眾人的福利,為了拯救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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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格林多人前書 10: 李山甫等注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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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49) by Litvanyi (1901-1983) and others.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