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格林多人前書 11
11
1你們效法我吧,正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女信友在公共祈禱時要怎樣?
2我謝謝你們在諸事上惦念我,並保持我傳給你們的禮節。 3#11:3 女人比男人的地位低,外面也應表示出來。我願意你們知道,一切人的首,都是基督,女人的首是男人,基督的首是天主。 4男人祈禱,或是公開講話,如果蒙着頭,是恥辱他的首。 5女人祈禱,或是公開講話,如果不蒙着頭也是恥辱她的首,正如剃了頭髮一樣。 6所以女信友若不蒙着頭聚會,應該有人剪掉她的頭髮。女人如果以剪髮或剃髮為可恥,那就蒙着頭吧。 7男人既然是天主的肖像和榮耀,就不應該蒙着頭;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8#11:8 創世紀(2:21-23)。因為男人不是由女人來的,而女人是由男人來的; 9男人也不是為女人而造的,女人卻是為男人造的。 10#11:10 護守天使。所以因為天使的緣故,女人應該在頭上有屈服於男人的表示。
11另一方面,在主內,男屬於女,如同女屬於男一樣。 12其實,女人既是由男人而來,男人也藉着女人而生,男和女都是出於天主的。 13你們自己審量一下,女人不蒙着頭祈禱是合宜的嗎? 14我們不是自然地覺到,男人和女人不同,男人若留長髮是可羞恥的, 15女人留長髮是榮耀的,天主給她長髮是作頭紗的。 16#11:16 任何教會都不允許女人露着頭祈禱。這是聖保祿用相沿已久的習慣,證明自己的理論。最後或許有人要反對這種主張,可是我們和天主的各教會並不反對。
聚餐和聖體聖事
17還有一種要緊的事我不贊成你們:你們聚會,不僅沒有益處,反要受到損害。 18首先我聽說在你們聚會時分成種種黨派;這話我也有一點信。 19你們中間也不能沒有黨派,為了使那些有真正聖德的人顯明出來。 20你們在一處聚會時的那種情形,不能再稱為吃主的晚餐了; 21因為吃的時候,各人都爭先吃自己的飯,甚至於有飢餓的,有醉倒的。 22你們沒有家可以吃喝嗎?或者是輕視天主的教會,使那些一無所有的羞愧嗎?讓我說你們什麼呢?讓我讚揚你們嗎?當然不讚揚。
23因為我給你們所傳的,是主告訴了我的。主耶穌在被負賣的那一夜拿着餅, 24祝福擘開說:「你們拿去吃吧!這是我的體,為你們要捨於人的;為了紀念我,你們也這樣作吧」。 25#11:25 意思是這爵是由我的血締結新約的表記。同樣吃了晚餐以後,祂舉起爵說:「這爵是由我的血而締結的新約。你們喝它吧,為了紀念我」。 26因為你們每次吃這餅,喝這爵,就是紀念主的死,直到祂來。 27#11:27 耶穌實存在餅形和酒形內的新證明。所以誰不適當地吃主的餅,喝主的爵,對於主的體血有罪。 28#11:28 見雅各伯(5:16)。人在吃餅喝爵以前,要先自省。 29對於不辨別主的體而吃喝的人,吃喝便成了他有罪的判決。 30#11:30 這是天主對於凌辱主的體和血的人所處的懲罰。因為這個緣故,你們中間才有如此多的人,疾病殘廢,有如此多的人死亡。 31我們假若常自省,就不至於受主的審判。 32實際說來,主的判決是以改善我們為目的,免得我們和這世俗同被判定有罪。 33所以我的弟兄們,幾時你們聚會,要彼此等候。 34如果有人餓了,他可以先在家裏吃,免得聚會成了判定你們有罪的機會。其餘的事,等我到你們那裏再規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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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格林多人前書 11: 李山甫等注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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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49) by Litvanyi (1901-1983) and others.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