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馬太福音書 22
22
1耶穌再用譬喻答人說: 2『天國有如一個國王,為兒子設婚宴。 3派出奴僕催請被邀赴宴的人;無奈客人不願去。 4再遣其他奴僕,說:「去告訴柬請的客人,餐已備,雄牛、肥畜已宰,一切皆妥;請來入席。」 5可是客人不理睬而去,其一赴自己的農場,其一處理其商務; 6餘人則抓住各奴,侮辱之,撲殺之。 7國王震怒,遣兵剿滅那班殺人犯,並燒毁其城市; 8於是對奴僕說:「誠然,筵席已備,但是被邀者不配; 9你們上道路的分岔處,儘數招請所遇,來入席!」 10諸奴分途出動,召集一切所遇,不分良莠;從而洞房為側身就席者所塞。 11國王檢視賓客,見有一人未着禮服; 12便對他說:「朋友,無禮服;安得來此?」其人無言以對。 13於是國王對僕役說:「將他的手腳綁起來,擲之於外面黑暗處;在那裏,任其哀哭、切齒! 14因為見召者眾,入選者寡。」』
15至此,法利賽人離去,開會研究如何能取得耶穌一言而陷之於羅網; 16隨即遣派弟子,連同希律的黨羽,往謁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祢是真實不虛。忠心耿耿地傳授 神的法門,對任何人不在乎,因為祢不看人的外表。 17以故,請將尊意告訴我們,即納貢於該撒,是否合法。』 18耶穌知道他們的險毒,便說:『偽君子們,何故探誘我? 19示我以貢金!』來人遂將一錢幣交耶穌。 20耶穌問他們說:『這是誰的像和名號?』 21他們說:『是該撒的!』於是耶穌說:『是則屬於該撒的,當歸該撒;屬於 神的,歸 神!』 22來人聞悉之下,驚佩莫名,相率告別離去。
23當日有對復活持反對論的撒都該人趨前詰問耶穌, 24說:『夫子,摩西言,人死而無後,為弟者須納其婦,代兄生子立嗣。 25我們之間,有兄弟七人,長兄娶妻,無後夭逝,遺下其婦於其弟。 26二、三亦如此,直至第七; 27最後,那女人辭世了。 28然則,在復活的情況下,其將誰屬?因為這七人都曾據有她。』 29耶穌回答說:『你們錯在既不懂經典復不知 神的權力; 30因為在復活的情況下,他們不娶不嫁,一如天上的天使。 31關於死人復活,難道你們沒有唸過向你們所說的? 32其言曰:「吾乃亞伯拉罕之 神,以撒之 神,雅各之 神!」祂不是死人的 神,而是活人的 神。』 33群眾聆悉,對其言教,不勝驚詫。
34法利賽人聞耶穌說服了撒都該人,乃群相集合, 35由其中一律師發問,意在考驗耶穌 36——『夫子,法律中的誡條,孰為要?』 37耶穌對他說:『應當「全心、全意、全智愛主你的 神;」 38這是最重要的,亦即天誡第一。 39其次也相倣,即「當愛鄰如愛己」。 40此二誡,實為所有法律及各先知書之所繫。』
41待法利賽人麕集,耶穌便問他們, 42說:『你們對於基督的意見如何?祂是誰的兒子?』他們說:『大衛的!』 43耶穌遂說:『然則何以大衛在靈感之下稱祂為主,說: 44「主語吾主,汝位於吾右,直至我將汝敵置於汝腳下?」 45大衛既稱之為主,何以又是他的兒子?』 46無人能答一詞,亦無人從是日起敢於再詰問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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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馬太福音書 22: 蕭鐵笛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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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edition of a New Testament (1967) by Rev. Theodore E. Hsiao (1898-198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7.
聖馬太福音書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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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耶穌再用譬喻答人說: 2『天國有如一個國王,為兒子設婚宴。 3派出奴僕催請被邀赴宴的人;無奈客人不願去。 4再遣其他奴僕,說:「去告訴柬請的客人,餐已備,雄牛、肥畜已宰,一切皆妥;請來入席。」 5可是客人不理睬而去,其一赴自己的農場,其一處理其商務; 6餘人則抓住各奴,侮辱之,撲殺之。 7國王震怒,遣兵剿滅那班殺人犯,並燒毁其城市; 8於是對奴僕說:「誠然,筵席已備,但是被邀者不配; 9你們上道路的分岔處,儘數招請所遇,來入席!」 10諸奴分途出動,召集一切所遇,不分良莠;從而洞房為側身就席者所塞。 11國王檢視賓客,見有一人未着禮服; 12便對他說:「朋友,無禮服;安得來此?」其人無言以對。 13於是國王對僕役說:「將他的手腳綁起來,擲之於外面黑暗處;在那裏,任其哀哭、切齒! 14因為見召者眾,入選者寡。」』
15至此,法利賽人離去,開會研究如何能取得耶穌一言而陷之於羅網; 16隨即遣派弟子,連同希律的黨羽,往謁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祢是真實不虛。忠心耿耿地傳授 神的法門,對任何人不在乎,因為祢不看人的外表。 17以故,請將尊意告訴我們,即納貢於該撒,是否合法。』 18耶穌知道他們的險毒,便說:『偽君子們,何故探誘我? 19示我以貢金!』來人遂將一錢幣交耶穌。 20耶穌問他們說:『這是誰的像和名號?』 21他們說:『是該撒的!』於是耶穌說:『是則屬於該撒的,當歸該撒;屬於 神的,歸 神!』 22來人聞悉之下,驚佩莫名,相率告別離去。
23當日有對復活持反對論的撒都該人趨前詰問耶穌, 24說:『夫子,摩西言,人死而無後,為弟者須納其婦,代兄生子立嗣。 25我們之間,有兄弟七人,長兄娶妻,無後夭逝,遺下其婦於其弟。 26二、三亦如此,直至第七; 27最後,那女人辭世了。 28然則,在復活的情況下,其將誰屬?因為這七人都曾據有她。』 29耶穌回答說:『你們錯在既不懂經典復不知 神的權力; 30因為在復活的情況下,他們不娶不嫁,一如天上的天使。 31關於死人復活,難道你們沒有唸過向你們所說的? 32其言曰:「吾乃亞伯拉罕之 神,以撒之 神,雅各之 神!」祂不是死人的 神,而是活人的 神。』 33群眾聆悉,對其言教,不勝驚詫。
34法利賽人聞耶穌說服了撒都該人,乃群相集合, 35由其中一律師發問,意在考驗耶穌 36——『夫子,法律中的誡條,孰為要?』 37耶穌對他說:『應當「全心、全意、全智愛主你的 神;」 38這是最重要的,亦即天誡第一。 39其次也相倣,即「當愛鄰如愛己」。 40此二誡,實為所有法律及各先知書之所繫。』
41待法利賽人麕集,耶穌便問他們, 42說:『你們對於基督的意見如何?祂是誰的兒子?』他們說:『大衛的!』 43耶穌遂說:『然則何以大衛在靈感之下稱祂為主,說: 44「主語吾主,汝位於吾右,直至我將汝敵置於汝腳下?」 45大衛既稱之為主,何以又是他的兒子?』 46無人能答一詞,亦無人從是日起敢於再詰問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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