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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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兒子名分的靈頂替律法的監護(4:1~7)
1然而我說,後嗣幾時還是#4:1 【註1】原文同弗4:14小孩子,指未成年者。孩童,他雖是全的主人,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2乃是在監護人和管家的手下,直到父親所豫定的時候。 3我們也是這樣,為孩童的時候,受奴役於世上的蒙學之下; 4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出祂的兒子,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好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6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7這樣,你不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也就藉著神為後嗣。
4﹒基督需要成形在承受應許者的裏面(4:8~20)
8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性上不是神的作奴僕。 9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轉向那軟弱乏用的蒙學,情願重新再給它們#4:9 【註1】直譯,作奴僕服事作奴僕? 10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 11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徒然勞苦。 12弟兄們,我求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 13你們知道我初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肉身有疾病。 14那在我肉身上成為你們試煉的,你們並沒有輕看,也沒有#4:14 【註1】直譯,唾棄厭棄;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15這樣,你們當日所慶幸的福氣在那裏?我能給你們作見證,若是可能,那時你們已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了。 16現在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 17那些人#4:17 【註1】即熱切的討好你們。熱心待你們,不是好意,乃是要#4:17 【註2】直譯,把你們關在外面離間你們,叫你們#4:17 【註3】即熱切的討好他們。熱心待他們。 18在善事上,常常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纔這樣。 19我的孩子們,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裏面。 20我巴不得現在與你們同在,改變我的#4:20 【註1】直譯,聲音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裏作難。
5﹒按靈生的兒女,與按肉體生者相對(4:21~31)
21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過律法麼? 22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出於使女,一個是出於自主的婦人。 23然而那出於使女的,是按著肉體生的;那出於自主婦人的,是藉著應許生的。 24這些都是寓意: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個是出於西乃山,生為奴,乃是夏甲25夏甲就是在亞拉伯西乃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耶路撒冷同她的兒女都是#4:25 【註1】直譯,作奴僕服事作奴僕的。 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27因為經上記著:“那不生育,沒有生產過的,你要快樂;那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放呼喊,因為獨居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28弟兄們,你們乃是藉著應許的兒女,像以撒一樣。 29只是,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怎樣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絕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31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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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 4: 恢復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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