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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5

15
失羊的比喻(太18:12~14)
1眾稅吏和罪人,都接近耶穌,要聽他講道。2法利賽人和經學家,紛紛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和他們一起吃飯。”3耶穌就對他們講了這個比喻,說:4“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九十九隻留下在曠野,去尋找那失落的,直到找著呢?5既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放在肩上,6回到家裡,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請大家和我一同歡樂,因為我失去的羊已經找到了!’7我告訴你們,因為一個罪人悔改,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樂,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樂更大。
失銀幣的比喻
8“或是一個女人,有十個銀幣#“銀幣”原文作“拉克瑪”,一個“拉克瑪”相當於一天的工錢。,失去一個,哪能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著呢?9既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說:‘請大家和我一同歡樂,因為我失去的那個銀幣,已經找到了。’10我告訴你們,因為一個罪人悔改, 神的使者也必這樣為他歡樂。”
浪子的比喻
11耶穌又說:“某人有兩個兒子。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爸爸,請把我應得的家業給我。’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兩兄弟。13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收拾一切,到遠方去了,在那裡生活放蕩,浪費錢財。14他花盡了一切所有的,那地方又遇上了嚴重的饑荒,就窮困起來;15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16他恨不得吃豬所吃的豆莢,可是沒有人給他。17他醒悟過來,說:‘我父親有那麼多雇工,又有豐富的食物,我卻要在這裡餓死嗎?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對他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19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20於是他起來往父親那裡去。他還在遠處時,他父親看見了他,就動了慈心,跑過去抱著他,連連與他親吻。21兒子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快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23把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要吃喝快樂,24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歡樂起來。
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的時候,聽見音樂跳舞的聲音,26就叫了一個僕人來,問他這是怎麼一回事。27僕人說:‘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他平安無恙地回來,就宰了肥牛犢。’28大兒子就生氣,不肯進去;父親出來勸他。29他對父親說:‘你看,我服事你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可是你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歡樂。30但你這個兒子,常常跟娼妓在一起,花盡了你的財產,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殺肥牛犢!’31父親對他說:‘孩子,你常跟我在一起,我的一切都是你的。32只是因為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我們應該歡喜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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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5: C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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