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4:1-4
申命記 24:1-4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 (和合本2010 - 神版)
「人若娶妻,作了她的丈夫,發現她有不合宜的事不喜歡她,而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婦人若離開夫家以後,去嫁別人, 後夫若恨惡她,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又或者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 那休她的前夫就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 神所賜為業之地蒙受玷污。
申命記 24:1-4 新譯本 (CNV)
“人娶了妻子,得著她以後,如果發現她有醜事,以致不喜悅她,他就可以給她寫休書,交在她手裡,叫她離開夫家;她離開夫家以後,就可以去再嫁別人。如果後夫又恨她,也給她寫休書,交在她手裡,叫她離開他的家;或者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那麼,叫她離開的前夫,不可在她受了污辱以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在耶和華面前是可厭可惡的事;你不可使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作產業的土地蒙受罪污。
申命記 24:1-4 和合本修訂版 (RCUV)
「人若娶妻,作了她的丈夫,發現她有不合宜的事不喜歡她,而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婦人若離開夫家以後,去嫁別人, 後夫若恨惡她,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又或者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 那休她的前夫就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為業之地蒙受玷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