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留他住了三天。他們在那裏吃喝,住宿。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強留那人,那人就與他同住了三天;他們一起吃喝,在那裡住宿。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留他在家裡小住。他便在那裡住了三天,一起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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