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勤勞,親手做正當的事,這樣才可以把自己有的,分給有缺乏的人。
偷竊的,不要再偷,卻要作工,親手作正當的事,使自己可以把所得到的,分給缺乏的人。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從前偷竊的要改過自新,自食其力,做正當事,以便能夠與有需要的人分享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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