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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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拏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着提多同去。 2我是奉啓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郤是背地裏對那有名望的人說的,惟恐我是白跑,或是已經白跑了。 3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 4因為有私下混進來的假弟兄,暗中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 5我們一時也沒有退讓,屈伏在他們權下;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保存在你們中間。 6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上帝不以外貌取人,我說,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甚麼: 7反倒看見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8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的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9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拏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裏去; 10只是他們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行的。
11但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反對他。 12因為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喫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13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着他裝假;甚至連巴拏巴也隨夥裝假。 14但我一看見他們的行為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15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17若我們求在基督裏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麼?斷乎不是。 18若是我把素來所拆毀的,重新建造起來,這就證明我自己是犯罪的人了。 19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着。 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兒子,祂愛我,為我捨己。 21我不廢掉上帝的恩典:義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Digital edition of the Chinese New Punctuated New Testament (1933) by WANG Yuan Teh (1879-194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