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希伯來人書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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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依照買爾塞德的品位作司祭
1這位買爾塞德是撒冷王,又是至高者天主的司祭;當亞巴郎戰勝了敵對的眾王回來的時候,他去迎接亞巴郎並向他祝福。 2亞巴郎拿出全部勝利品十分之一,贈給他;他先稱為買爾塞德,意思就是正義的王,又稱為撒冷王,意思就是平安的王。 3#7:3 在聖經上不提買爾塞德的祖譜和死亡的日期。他無父無母無世系;沒有生日,也沒有死期;他實在作天主子的預像,永久作司祭。
4請你們注意,從亞巴郎手裏,分到上等勝利品十分之一的那位,是如何尊威! 5肋未的子孫,也領受司祭品;他們雖然出自亞巴郎的後裔,依然可以向民間徵求十分之一的儀獻。 6至於那位不屬於他們世系的,反倒取了亞巴郎的十分之一的獻儀,並祝福蒙得應許的聖祖。
7無疑地,是卑小的受尊威的所祝福。 8再說,在這裏取得十分之一獻儀的肋未班,都是平凡有死的人,在那裏卻論到永不死的司祭。 9最後也可以這樣說:今天收得十分之一獻儀的肋未,那時是藉着亞巴郎來獻納。 10#7:10 創世紀14:17。其實,在買爾塞德迎接亞巴郎的時候,肋未還沒有生呢!
11民眾在肋未司祭的權下領到法律;假若這種司祭班,實際是成全的,天主何必還需要按照買爾塞德的品位,另立一位異於亞隆品位的司祭呢? 12其實,若更換司祭品位,同時也必需更換法律…。 13#7:13 異於肋未的支派。實際說來,天主的話所指的那一位,原屬於另一支派,在那支派裏從來沒有一個人,在祭上服務。 14大家都知道,我們的主是出於猶達支派的,而梅瑟在論到司祭的品位時,一字沒有提到這支派。 15還有一種更明顯的證據,就是:依照買爾塞德的品位所立的那另一位司祭, 16#7:16 梅瑟的法律。並沒有依照人間法律的規定蒙受品位,卻獲得了永不能死的特權。 17天主給祂說過:「你要永久依照買爾塞德的品位作司祭」。 18這樣,最初的法律軟弱無能,便被取消。 19它沒有辦到使人得到成全的地步。可是,它的用處,就是引起我們發生較好的希望,而這樣與天主接近。
20再者,天主是用宣誓的方法,立祂為司祭。至於立其他司祭,天主並未曾宣誓。 21#7:21 聖詠104:4。惟獨祂是宣誓而立的。其實,天主給祂說過:「主宣了誓,決不返悔;你是司祭,永遠作司祭」; 22因此有了以耶穌為中保的契約,這契約是更有價值的。 23另一方面,這些司祭,因為有死亡的攔阻,不能久任,所以要由多人來繼續, 24#7:24 耶穌是惟一的司祭。惟獨祂是永世常存的,具有永不消滅的司祭品位。 25因為祂永世生存替他們祈求,所以也能永久拯救求助於祂的轉求,以接近天主的人。
26 # 7:26 耶穌是完美的司祭。 我們所應有的大司祭,實際有這些特點:祂是神聖的、無罪的、無玷的、與罪人遠離、高於諸天; 27祂不如同其他司祭,每日需要首先為自己的罪,然後才為民眾的罪,奉獻犧牲。其實,祂是以自己作犧牲,一次確定地完成了這事。 28這樣看來,法律僅僅立了軟弱的人作司祭,但是,在法律以後的誓言,賞賜了我們天主子,永世無窮地作完美的司祭。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49) by Litvanyi (1901-1983) and others.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