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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加拉達人書信 3

3
法律的無能
1無知的加拉達人哪,誰迷惑了你們呢?在你們眼前曾掛着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2我只要問你們一件事,你們領受聖神是由於遵守法律,還是由於順從傳給你們的教義呢? 3#3:3 在肉體內尋求成全,意思是說信割損禮,能使人成全。你們怎麼這樣不明智呢?你們既然靠着聖神開始了,現在還在肉體內尋求成全嗎? 4你們遭受了這麼多的苦,都是徒然的,果然實在是徒然的嗎? 5將聖神賜於你們,並在你們中間顯過奇跡的那位,是由於你們遵行法律,還是由於你們順從傳給你們的教義,才賞賜你們這些恩寵呢? 6經上記載着  :「亞巴郎信了天主,就獲得成義」。 7你們要知道,只有信主的人,才是亞巴郎的子孫。 8因為天主預料外邦人要藉着信主獲得成義,便在聖經上預報給亞巴郎:「一切民族都要因你得到祝福」! 9可見只有信主的人,才能同有信心的亞巴郎蒙受祝福。
10凡是以遵守法律作出發點的人,都是受咒棄的;因為經上記着:「誰不恆心遵守法律書上所說的一切,是可咒棄的」。 11再者,沒有人在天主臺前藉着法律獲得成義,也由這句話顯明出來:「義人是以信主而生活」。 12法律的原則,不在於信而在於行:「遵守誡命的人要生活」。 13基督為我們受了咒棄,便從法律的咒棄中救出我們來。經上記載着:「凡懸在木上的是可咒棄的」。 14目的是使亞巴郎所受的祝福,藉着耶穌基督臨到外邦人的身上,也使我們藉着信德能以領受預許的聖神。
15 # 3:15 本節的意思是:天主給亞巴郎所聲明的恩許,作成一種不可搖動的繼承書。法律是以後才立的,決不能廢除這些契約的效力。 弟兄們,現在我要從人那裏取個例子:在契約簽定以後,就沒有人能夠廢棄或增添了。 16天主的這些恩許,是對亞巴郎和他的後裔說的。天主並不是對他一切後裔,指着多數人說的,卻是指着一個人說:「對你的後裔」,這就是基督17我就說:天主的約已經訂立了,四百三十年以後頒佈的法律不能使它廢掉,以至於使恩許歸於消失。 18#3:18 所以我們要根據恩許,不要根據法律而獲得成義。假若繼承權是從法律來的,便不是從恩許來的了。但是天主藉着恩許的形式,將這產業賞給亞巴郎了。
法律的職務
19 # 3:19 法律有許多缺陷,見(羅馬7:7-13)。法律是藉着中人:(天使、梅瑟)不是直接由天主自己訂立的。天主的恩許並沒有任何缺陷。 那麼法律以什麼為目的呢?天主立了法律以引起人違犯它,一直到那藉着恩許預言的後裔來臨;這法律是藉着天使和中人而立的。 20但是在單方的契約上沒有中人,而在恩許中天主獨自許下了恩惠21那麼法律與天主的恩許不相矛盾嗎?絕對不是!因為假若天主定了能付給人生命的一種法律,正義便實在是由法律而來的。 22#3:22 法律使人更活潑地企望基督的來臨。但是經書把一切監禁於罪惡中,使恩許在信友身上藉着信耶穌基督發生效力。
23在信主的時代來到以前,我們都被禁錮在法律之下,等待那將要啟示給人的教義。 24法律曾是我們的導師,為了基督而教育了我們,使我們藉着信祂獲得成義。 25現在我們信了祂,便不在導師的權下了。 26你們都藉着信基督耶穌得作天主的子女。 27你們凡是因基督而受洗的,便是穿上了基督28#3:28 願意信友都作基督神妙身邊的肢體,在祂內不分國籍、地位、性別等,一視同仁。不再分猶太人外邦人;不再分奴隸主人;不再分男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內,都成了一體。 29你們既是基督的,那麼你們便是亞巴郎的後裔,就是恩許的繼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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