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格林多人前書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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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間相互的權利和義務
1論到你們給我寫信所問的幾點,男人不與女人接觸本來更好。 2但是為避免淫亂的緣故,每個男人應該有妻子,每個女人應該有丈夫。 3丈夫應該以妻子的要求盡夫婦的義務,同樣妻子也應該如此。 4妻子對於自己的身體並沒有主權,丈夫才有;同樣丈夫對於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妻子才有。 5除非你們為了專務祈禱暫時取得對方的同意,總不要分居;以後仍要同居,免得撒殫趁着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 6#7:6 上面說的一切。我說這話並不是命令,而是忠告。 7#7:7 本節含有夫婦之間的一切義務和權利,同時提出童貞的高貴。因為我本來願意使一切人都和我一樣。可是每一個人都由天主受每一個人的特恩,這人這樣,那人那樣。
童女和寡婦
8我向童女和寡婦們說:若能和我一樣守貞更好。 9倘若她們情不自禁,讓她們結婚吧,因為與其慾火中燒,倒不如結婚好。
不許離婚
10 # 7:10 瑪爾谷(10:2-12)。 至於已經結婚的人,我有所吩咐,也不是我而是主:妻子不可與丈夫離散; 11如果不得不離散,就應該獨居不嫁,或與丈夫重修舊好;丈夫也不可休棄妻子。
保祿賞的特權
12 # 7:12 依照聖保祿的特許,入了教的男人或女人能夠和不願與他安然同居的妻或夫離婚。 向其他人我說,這是我不是主:如果弟兄有教外的妻子,她仍舊願意與他同居,他就不可休棄她。 13如果婦人有教外的丈夫,他仍舊願意與她同居,她就不可與他離散。 14#7:14 不奉教的男人或女人被奉了教的妻或夫聖化,因為二人作一體。同樣當時的信友以為父母已經入教,子女在未領洗以前,便已得到聖寵;因此兒女往往領洗很晚。因為教外的丈夫藉着妻子成聖;教外的妻子也藉着丈夫—我們的弟兄成聖。不然你們的子女就不潔淨,實際他們卻是聖潔的。 15但是如果教外當事者願意離散,讓他離散吧;我們的弟兄或姐妹在這種情形之下,都不能受這樣的轄制;天主召了我們享受和平。 16妻子,妳知道妳能救妳的丈夫嗎?丈夫,你知道你能救你的妻子嗎?
對於蒙召信主者的幾件忠告
17究竟每一個人要按照主所給他的分位,依照主的安排和召命而行。這是我在一般教會中時常給的教訓。 18如果有人,受割禮後蒙召,就算了吧;如果沒有受割禮蒙召,不要去受割禮。 19受割禮沒有關係,不受割禮也沒有關係;唯一有關係的是遵守天主的誡命。 20你在蒙召信主時處在什麼分位,就安於這種分位吧。 21你是在蒙召時作奴僕嗎?你不必憂愁;若你能夠得到自由,不要耽誤機會。 22因為凡是在主召他的時候做奴僕的人,變成屬於主自由的工人;同樣凡是在主召他的時候是自由的人,變成基督的奴僕。 23你們是用高價贖回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了。 24弟兄們,每一個人無論在什麼分位蒙召,應該在天主臺前安於本位。
童貞的高貴
25對於童女,我並沒有主的命令可傳;但是天主既賞我作忠誠的工人,我還是發表意見。 26我便相信,由於現勢的危急,人不轉變他的環境更好。 27你若有妻子,不要解脫;你若沒有妻子,不要去娶。 28你若結了婚沒有罪;處女若結婚,也不是犯罪;但是這些人在身體上要遭受許多困難;我本來願意保全你們。 29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時間縮短了;所以有妻子的人要像沒有妻子的人一樣生活; 30涕哭的人要像不涕哭的人;喜樂的人要像不喜樂的人;置買的人要像沒有錢財的人; 31享用世界的人要像不享用世界的人。因為這世界的形態正在變化。 32我願意你們沒有可顧慮的。沒有結婚的人顧慮主的利益,努力使主喜悅; 33結婚的人應該顧慮世上的利益,努方使妻子喜樂,他的心就分散了。 34未曾結婚的和守童貞的女子都顧慮主的利益,努力使身體靈魂都聖潔;結婚的婦女顧慮世上的利益,時常勉力使丈夫喜樂。
35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利益;不是設羅網籠絡你們,卻是提示你們一種極合宜的事情,可以無擾無阻地殷勤奉事主。 36若有人因為自己的女兒年歲大了還沒有結婚覺得羞愧,並以為她應該出嫁,便讓她出嫁吧,這樣做沒有罪。 37但是若有人決定,不受任何壓迫完全自由地決定,讓他的女兒守貞,他辦得很對。 38總之讓女兒結婚的人,辦得對;讓女兒守貞的人,辦得更對。
論寡居
39妻子在丈夫活着的時候,受丈夫管轄;丈夫若死去,妻子就恢復自由可以隨便再嫁,但必須在主內。 40然而如果她依照我的話終身守節,更是有福的。我相信我這話是按照天主聖神所說的。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1949) by Litvanyi (1901-1983) and others.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