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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保祿格林多第一書 12

12
論幾樣神恩
1 # 12:1 (至論神恩),此章所言神恩,指說方言,行聖跡,作先知之類,與聖神七恩,寵愛寵佑之類不同,謂之神恩者,因亦是超性之恩,由聖神賦給。然所以賦給之故,非為個人之私益,乃為教會之公益,故得之不足為榮,不得亦不足為辱,不關人之功過,乃格林多人不明此理,得此神恩者,往往自喜,藐視他人,而不得者,則或心懷嫉妬,故聖保祿訓戒之。 弟兄們,至論神恩,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 2#12:2-3 大意說外教人敬事邪神,常被邪神牽引,彷彿不能自主;及至進教,脫離魔手,投歸天主權下,則亦屢屢受聖神默感。總之:欲知所受感動,是否從聖神來,有一至易之法,可以辨明。其法即觀其對於耶穌,是愛是憎,是崇信是反對。凡愛而崇信之者,必自聖神來;否則自魔鬼來。你們知道當你們還是外教的時候,你們歸服那些瘖啞的偶像,好像被牽引的一樣,怎麼引導,怎麼隨從。 3所以我給你們說明:凡蒙天主聖神感動的,沒有一個說:「耶穌是可咒棄的。」若不是蒙聖神感動的,也沒有一個,能說:「耶穌是主的。」
4神恩雖有分別,而聖神惟一; 5#12:5 (職分)指聖教會主教司祭副祭各等神職,皆自聖教會首吾主耶穌來,職分雖有分別,而主惟一。 6#12:6 (功效)指本性超性一切功化,皆自天主來,非萬物自有之本也。功效雖有分別,而天主惟一;天主在萬物,成一切功效。 7聖神顯著在每人身上,是為#12:7 教會的公。益處。 8#12:8 (明智的言論),指通達奧妙道理,(知識的言論)指淺近易曉,緊要之理,使人得於心,發於口,毫不為難。這一個蒙聖神賜給明智的言論;那一個蒙聖神賜給知識的言論;其實是一個聖神; 9一個聖神,又給這人#12:9 非常的。信德;一個聖神,又給那人療疾愈病的恩典。 10又叫一個能行聖跡;又叫一個能作先知;又叫一個能分辨神類#12:10 分辨善神惡神。,又叫一個能說方言;又叫一個能解方言。 11凡這些事,都是一個聖神的功效,照自己的意思,分施每人。
一身而有眾體
12就如人身只是一個,乃有許多肢體,而所有的肢體雖多,還是一個身子,基督(的教會)也是這樣。 13我們無論是猶太人,是外教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因着一個聖神受了洗,就都成了一個身體,也都因着一個聖神,解了乾渴#12:13 暢飲聖神恩寵。14原來人身,不止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湊合的)。 15若是腳說:我既不是手,我就不算身上的;豈是因此就不是身上的了麼? 16若是耳說:我既不是眼,我就不算身上的;豈是因此就不是身上的了麼? 17若全身是眼,何以聽聲音?若全身是耳,何以嗅氣味? 18如今天主卻按着自己的意思,把那些肢體,個個都安排在人身上。 19若那些肢體都是一樣的,那裏還是人身呢? 20但如今,肢體雖多,身子卻是一個。 21眼不能給手說:我用不着你。頭不能給腳說:我用不着你。
眾體互相照顧
22人身的肢體,越那看着軟弱的,卻是更要緊的; 23且是身上的肢體;越那看着卑賤的,我們就越加給他體面;那不端雅的,我們就越發叫他端雅。 24我們那本來端雅的肢體,卻用不着什麼#12:24 裝飾。。天主是這樣安治了人身,把更大的體面,分給那缺少(體面)的肢體。 25免得在身上生出嫌隙來,總要叫肢體通同一氣,彼此相照管。 26若是一個肢體疼痛,一總的肢體就都同他疼痛;若是一個肢體光榮,一總的肢體也都為他喜樂。
27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而且彼此之間,共作肢體。 28天主在教會內所建立的,第一是宗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明師;以後有行聖跡的,再後有得療疾愈病之恩的,有救濟人的,有管理人的,有說方言的,有解方言的。 29難道都是宗徒麼?難道都是先知麼?難道都是明師麼?難道都行聖跡麼?難道都有療疾愈病之恩麼?難道都說方言麼?難道都解方言麼? 30到底你們該盼望得那更大的恩典,我現在要指示你們一條高超的路程#12:30 見下十三章。#12:30 編註:12:29-30相當於一般現代譯本的1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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