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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保羅致哥林多教會書一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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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靈性問題,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茫無所知。 2諸位知道,當你們仍是異教人之時,無論如何服領導,畢竟是被人引至沒有聲息的偶像之處。 3以故,我要你們了悟,絕沒有感於 神的靈而發言的人,說『耶穌可咒』;除非是憑藉聖靈,也沒有人能說『耶穌是主』。
4天賦有分別,靈則無異; 5聖職有分別,主則同; 6運用有不同,但運用萬事於萬人者,為同一 神。 7  神靈顯於各人之身,在使人受益。 8通過 神靈,有人蒙賜智慧之言;依靠同一 神靈,另有人蒙賜知識之論; 9藉同一 神靈,有人蒙賜信心;藉此一 神靈,另有人蒙賜行醫之能; 10尚有能施展 神力者,作預言者,辨別靈者,操方言者。解釋方言者。 11凡此,皆同一 神靈所運用,依其意向,分別配給各人。
12猶之乎一身具有四肢百體,而身體各器官雖多,仍屬一體;基督亦然。 13我們都曾沐於一靈而融為一體;不論是猶太人或希臘人,是奴隸或自由人,都曾共汲同一 神靈。 14誠然,身體非單獨一肢,實乃多肢。 15腳若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於身』,它斷不因此不屬於身。 16耳若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於身』,它斷不因此不屬於身。 17若全身皆目,將何以為聽?若全身皆聽官,則嗅覺安在? 18方今 神設置了肢體,各居身體之內,悉如其所欲。 19倘一切乃單獨一肢,則身體安在? 20如今肢體誠然多,其為身則一。 21眼不得對手說『我無需於你』;頭也不得對雙足說『我無需於你們』。 22其實,人身肢體看來是弱的,尤有需要; 23吾人認為身體某部份不雅觀,對此須愈益加以美化;不健全的須使之更健全,健全的則無此需要。 24但是, 神將身體組合了,對有缺陷的,賜以更豐盛的裝飾, 25以免身體內起分解,各肢體反能同樣互相照顧。 26是則,一個肢體受苦,各肢體同感痛苦,一個肢體受榮,各肢體皆大歡喜。
27諸位是基督的身體,是各自作部分的肢體。 28  神將有些人置於教會中:首先是使徒,其次是先知,再次是教師;然後是顯 神力者、有醫療之能者、協力者、管理者,以及操各種方言者。 29豈都是使徒、都是先知、都是教師、都能顯神力、 30都有醫療之能、都能操方言、都能解釋方言嗎? 31諸位應當熱中於更大的恩賜!我仍要指示一條康莊大道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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