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 7
7
1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男不近女倒好。 2但為了淫亂的緣故,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3丈夫當以合宜的情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彼此不可虧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務祈禱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因着你們節制不住引誘你們。 6我說這話,原是容許的,不是命令的。 7但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不過每人各有從神所領受的恩賜,這一個是這樣,那一個是那樣。 8我卻對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他們若常像我就好。 9但他們若沒有節慾,就讓他們嫁娶:與其慾火中燒,倒不如嫁娶為妙。 10至於那些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若是離開了,卻不可另嫁;或是仍然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開妻子。 12但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的—倘若有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與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14因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成了聖別,並且不信的妻子因弟兄成了聖別;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如今他們卻聖別了。 15然而,那不信者如若要離棄,就由他離棄罷!無論是弟兄是姐妹在這光景上都不要受拘束;但神召我們是維持和睦。 16因為你這為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為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但是各人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照神所召各人的讓他如此行。我在各召會所囑咐的總是這樣。 18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掩藏他的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19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遵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20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21你是作奴僕蒙召的麼?不要因此憂慮;只是你如果能得釋放,不如求自由罷。 22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24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和神同居,守住這身分。 25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我不過投意見,因我曾蒙主憐恤,好作忠信的人。 26所以我想一個人為了現今的艱難,就不如照舊才好。 27你有妻子纏着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着你,就不要求妻子。 28但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在肉身必受苦難,但我愛惜你們。 29弟兄們,我卻說:時期減少了;從今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30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31用這世界的,要像不為己有而用,因這世界的形像將要過去。 32我倒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33娶了妻的,卻為世界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且分了心。 34沒有出嫁的婦人和處女也是為主的事掛慮,要她身與靈都聖潔;已經出嫁的卻為世界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35我說這話,總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無所分心,殷勤事奉主。 36但若有人以為對待他的童身情態不合宜,恐怕過了韶華年歲,事又當行,就讓他照所願的去行,他不算犯罪,讓他們成親就是了。 37但誰若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反而由得自己作主,以及心裏決定保存他的童身情態:如此行也是好的。 38這樣看來,將自己的童身情態成婚行得好,但那不成婚的行得更好。 39丈夫活着的時候,妻子是被束縛的,及至丈夫若睡了,她便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在主裏面的人。 40然而按我的判斷,若常守節更是有福氣,原來我想自己也有神的靈。
Digital edition of The Bible Treasury New Testament (1941) by Heinrich Ruck (1887-1972) and ZHENG Shoulin (190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7.
哥林多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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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男不近女倒好。 2但為了淫亂的緣故,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3丈夫當以合宜的情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彼此不可虧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務祈禱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因着你們節制不住引誘你們。 6我說這話,原是容許的,不是命令的。 7但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不過每人各有從神所領受的恩賜,這一個是這樣,那一個是那樣。 8我卻對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他們若常像我就好。 9但他們若沒有節慾,就讓他們嫁娶:與其慾火中燒,倒不如嫁娶為妙。 10至於那些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若是離開了,卻不可另嫁;或是仍然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開妻子。 12但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的—倘若有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與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14因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成了聖別,並且不信的妻子因弟兄成了聖別;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如今他們卻聖別了。 15然而,那不信者如若要離棄,就由他離棄罷!無論是弟兄是姐妹在這光景上都不要受拘束;但神召我們是維持和睦。 16因為你這為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為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但是各人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照神所召各人的讓他如此行。我在各召會所囑咐的總是這樣。 18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掩藏他的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19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遵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20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21你是作奴僕蒙召的麼?不要因此憂慮;只是你如果能得釋放,不如求自由罷。 22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24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和神同居,守住這身分。 25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我不過投意見,因我曾蒙主憐恤,好作忠信的人。 26所以我想一個人為了現今的艱難,就不如照舊才好。 27你有妻子纏着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着你,就不要求妻子。 28但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在肉身必受苦難,但我愛惜你們。 29弟兄們,我卻說:時期減少了;從今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30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31用這世界的,要像不為己有而用,因這世界的形像將要過去。 32我倒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33娶了妻的,卻為世界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且分了心。 34沒有出嫁的婦人和處女也是為主的事掛慮,要她身與靈都聖潔;已經出嫁的卻為世界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35我說這話,總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無所分心,殷勤事奉主。 36但若有人以為對待他的童身情態不合宜,恐怕過了韶華年歲,事又當行,就讓他照所願的去行,他不算犯罪,讓他們成親就是了。 37但誰若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反而由得自己作主,以及心裏決定保存他的童身情態:如此行也是好的。 38這樣看來,將自己的童身情態成婚行得好,但那不成婚的行得更好。 39丈夫活着的時候,妻子是被束縛的,及至丈夫若睡了,她便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在主裏面的人。 40然而按我的判斷,若常守節更是有福氣,原來我想自己也有神的靈。
Digital edition of The Bible Treasury New Testament (1941) by Heinrich Ruck (1887-1972) and ZHENG Shoulin (190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