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必照各人的行為施行賞罰。 凡是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永恆福分的人,祂要把永生賜給他們; 凡是自私自利、違背真理、行為不義的人,祂的烈怒和怒氣要降在他們身上。 一切作惡之人必受患難和痛苦,先是 猶太 人,然後是 希臘 人。 一切行善之人必享榮耀、尊貴和平安,先是 猶太 人,然後是 希臘 人。 因為上帝不偏待人。 沒有上帝律法的人若犯罪,雖然不按律法受審判,仍要滅亡;有上帝律法的人若犯罪,必按律法受審判。 因為在上帝面前,不是僅僅聽到律法的人是義人,而是遵行律法的人才能被稱為義人。 沒有律法的外族人若順著天性做合乎律法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這表明律法的要求刻在他們心裡,他們的良心也可以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想有時指控他們,有時為他們辯護。 按照我所傳的福音,到了審判之日,上帝要藉著耶穌基督審判人一切隱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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