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羅馬 3:23-24
恢復本 繁體中文
恢復本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但因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的得稱義。
對照
探尋 羅馬 3:23-24
2
羅馬 3:22
就是神的義,藉著信耶穌基督,歸與一切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探尋 羅馬 3:22
3
羅馬 3:25-26
神擺出基督耶穌作平息處,是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為要在神以寬容越過人先時所犯的罪上,顯示祂的義; 為著在今時顯示祂的義,使祂能是義的,也能稱那以信耶穌為本的人為義。
探尋 羅馬 3:25-26
4
羅馬 3:20
因為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探尋 羅馬 3:20
5
羅馬 3:10-12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探尋 羅馬 3:10-12
6
羅馬 3:28
因為我們算定了,人得稱義是藉著信,與行律法無關。
探尋 羅馬 3:28
7
羅馬 3:4
絕對不能!神總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好叫你說話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審判的時候,可以得勝。”
探尋 羅馬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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