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8:3-9
申命记 18:3-9 CUNPSS-神
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 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 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 「 利未 人无论寄居在 以色列 中的哪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 就要奉耶和华-他 神的名事奉,像他众弟兄 利未 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 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 「你到了耶和华-你 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