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4:1-16
罗马书 4:1-16 CSBS
那么,我们说我们肉体上的先祖 亚伯拉罕 得到了什么呢? 事实上,如果 亚伯拉罕 本于行为被称为义,他就有可夸耀的;然而在神面前他并没有可夸耀的。 经上到底是怎么说的呢? “ 亚伯拉罕 信神, 这就被算为他的义。” 做工的人得工钱,不算是恩典,而是应得的; 但是,一个人虽没有做工,却信靠那称不敬虔之人为义的神,这人的信就被算为义。 正如 大卫 也论到神所算为义之人的福份,这义与行为无关;他说: “罪恶 被赦免、 罪孽被遮盖的人, 这人是蒙福的。 主绝不算为有罪的, 这人是蒙福的。” 既然如此,这福份到底是只赐给那些受割礼的人,还是也赐给那些没有受割礼的人呢?我们说: “ 亚伯拉罕 因着信,就被算为义了。” 那么,是怎么被算为义的呢?到底是在他受割礼之后,还是在他没有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之后,而是在没有受割礼的时候。 并且他领受了割礼的标记,做为他没有受割礼时因信称义的印证,使他成为所有不凭着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也使他们被算为义; 而且他也成为受割礼之人的父,不仅为那些受了割礼的人,还为那些顺着我们的先祖 亚伯拉罕 信心之脚踪行走的人; 亚伯拉罕 的信心在他没有受割礼的时候就已经有了。 原来,赐给 亚伯拉罕 和他后裔继承世界的应许,不是藉着律法,而是藉着因信而得的义。 这是因为,如果本于律法的才是继承人,信就落了空,应许也就无效了。 事实上,律法带来了震怒,所以哪里没有律法,哪里也就没有过犯。 为此,这应许是本于信,好使这应许照着恩典,能确保给所有的后裔——不仅是给属律法的,也是给属 亚伯拉罕 信心的。 亚伯拉罕 在神面前是我们每个人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