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達加拉太人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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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督釋我儕自由、故爾其堅立、勿復為僕之軛所制。○ 2視、我保羅語爾、若受割則基督將無益於爾。 3我再證告凡受割者、其負修行全法之債。 4爾曹廢絕乎基督、凡在律法見義者、爾隕越乎恩矣。 5蓋我儕以神、自夫信、而待及義之望。 6蓋在基督 耶穌割無益、不割無益、惟信之由仁而行者焉。 7爾素趨也美、誰阻爾、致不聽真理乎。 8其勸導非出自召爾者。 9少許之酵、酵乎全團。 10我在主深信爾將無異志、但擾爾者、無論何人、將負其鞫。 11兄弟乎、我若仍宣割禮、則何仍受窘逐乎、是即十字架之蹇礙已廢矣。 12願彼亂爾者亦自割。○ 13蓋爾、兄弟乎、見召為自由、然勿以自由為機於形肉、乃由仁互相為僕。 14蓋全法一言以盈滿之、曰、愛鄰如己。 15設也爾相噬啖、慎毋自相滅亡也。○ 16我乃謂、爾其依神行、則決不成形肉之慾。 17蓋肉嗜克神、神嗜克肉、二者相敵、使爾所願者不行之。 18但爾若為神所導、則不在法下、 19夫形肉諸行顯露、如淫亂、不潔、邪侈、 20拜偶像、巫術、結仇、爭鬥、憤嫉、慍恚、朋黨、分歧、異端、 21妒忌、沈湎、蕩檢、及類此者、今預告爾、如昔預言、凡習是者將不嗣上帝國。 22惟神之果則仁愛、喜樂、和平、恆忍、慈惠、善良、忠信、 23溫柔、節制、若此者無法禁之。 24且基督 耶穌之人、已以形肉及其情慾、釘十字架矣。○ 25我儕若依神而生、尚其依神而步。 26勿尚虛榮、而相激相妒。○
Digital edition of the Chinese Wenli New Testament (1897) by John Chalmers (1822-1899) and Martin Schaub (1850-190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