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保祿使徒與羅瑪軰書 5
5
1吾軰既以信得義。冝與神和。為吾主耶穌基督。 2其使吾軰進于此㤙及#5:2 編註:「及」劍橋—大英抄本為「即」止焉。而以聖子軰之稱為荣矣。 3且不惟#5:3 編註:「惟」大英抄本為「為」然。又吾軰以苦楚為荣。因知苦楚生忍。 4マ#5:4 編註:「マ」劍橋—大英抄本為「忍」生試。マ#5:4 編註:「マ」劍橋抄本為「試」生望。 5マ乃弗欺。因神之仁。以賜吾軰之聖風。而流注于吾軰之心。 6葢吾軰尚軟弱際。何故基督依時為惡軰而死乎。 7葢為義人代死者僅有之。然為善人敢代死或有之。 8且神所昭著厥仁于吾軰。乃以吾尚為犯于時際。 9基督為吾#5:9 編註:「吾」劍橋—大英抄本為「我」等已死矣。今既因厥血得義。何况為之得救于厥怒。 10葢吾軰既係仇時。因其死而復和神。何况今已和。因其生#5:10 編註:「生」大英抄本為「死」而得救。 11且不唯#5:11 編註:「唯」劍橋—大英抄本為「惟」然。又吾主耶穌基督#5:11 編註:大英抄本無「督」使#5:11 編註:「基督使」劍橋抄本為「基督。使」吾軰和者。吾軰以神為荣。 12緣此。如罪因#5:12 編註:「罪因」劍橋抄本為「罪。因」一人入世。而死因#5:12 編註:「死因」劍橋抄本為「死。因」罪延及衆。致俱通其罪。 13葢#5:13 編註:「葢」劍橋—大英抄本為「盖」至律罪在世。然以無律而罪未見算。 14且自阿當至毎瑟#5:14 編註:「毎瑟」劍橋抄本為「毎瑟」。死王連于未犯罪。而學阿當之違。其為後者之模。 15然賜弗全似罪。葢若為一之罪多死。何况為一人耶穌基督之寵。而神寵且賜豊及于多乎。 16又賜弗似罪之一。葢罰由一而成罰。寵乃由多罪而成義。 17若死為#5:17 編註:「死為」劍橋抄本為「死。為」一人之罪。以一而己王。何况衆受寵及賜之豊者。因一耶穌基督。而将王乎。 18故#5:18 編註:劍橋—大英抄本無「故」如衆以一人之罪遭罰。衆亦#5:18 編註:「亦」劍橋—大英抄本為「一」然以一人之義而獲義。 19葢如因一人之逆。而坐罪者已多。且亦#5:19 編註:「亦」劍橋—大英抄本為「一」然因一之#5:19 編註:「一之」劍橋—大英抄本為「一人之」順。而為義者必多矣。 20律乃間入以多罪。然罪多#5:20 編註:「罪多」劍橋—大英抄本為「多罪」之所。寵愈加#5:20 編註:劍橋—大英抄本無「加」多焉。 21即如罪王致死。且寵王致常生。為我等主。耶穌基督。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New Testament (incomplete; 1707) by the MEP Jean Basset (1662–1707) and a local Chinese Johan Xu (d. 173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福保祿使徒與羅瑪軰書 5
5
1吾軰既以信得義。冝與神和。為吾主耶穌基督。 2其使吾軰進于此㤙及#5:2 編註:「及」劍橋—大英抄本為「即」止焉。而以聖子軰之稱為荣矣。 3且不惟#5:3 編註:「惟」大英抄本為「為」然。又吾軰以苦楚為荣。因知苦楚生忍。 4マ#5:4 編註:「マ」劍橋—大英抄本為「忍」生試。マ#5:4 編註:「マ」劍橋抄本為「試」生望。 5マ乃弗欺。因神之仁。以賜吾軰之聖風。而流注于吾軰之心。 6葢吾軰尚軟弱際。何故基督依時為惡軰而死乎。 7葢為義人代死者僅有之。然為善人敢代死或有之。 8且神所昭著厥仁于吾軰。乃以吾尚為犯于時際。 9基督為吾#5:9 編註:「吾」劍橋—大英抄本為「我」等已死矣。今既因厥血得義。何况為之得救于厥怒。 10葢吾軰既係仇時。因其死而復和神。何况今已和。因其生#5:10 編註:「生」大英抄本為「死」而得救。 11且不唯#5:11 編註:「唯」劍橋—大英抄本為「惟」然。又吾主耶穌基督#5:11 編註:大英抄本無「督」使#5:11 編註:「基督使」劍橋抄本為「基督。使」吾軰和者。吾軰以神為荣。 12緣此。如罪因#5:12 編註:「罪因」劍橋抄本為「罪。因」一人入世。而死因#5:12 編註:「死因」劍橋抄本為「死。因」罪延及衆。致俱通其罪。 13葢#5:13 編註:「葢」劍橋—大英抄本為「盖」至律罪在世。然以無律而罪未見算。 14且自阿當至毎瑟#5:14 編註:「毎瑟」劍橋抄本為「毎瑟」。死王連于未犯罪。而學阿當之違。其為後者之模。 15然賜弗全似罪。葢若為一之罪多死。何况為一人耶穌基督之寵。而神寵且賜豊及于多乎。 16又賜弗似罪之一。葢罰由一而成罰。寵乃由多罪而成義。 17若死為#5:17 編註:「死為」劍橋抄本為「死。為」一人之罪。以一而己王。何况衆受寵及賜之豊者。因一耶穌基督。而将王乎。 18故#5:18 編註:劍橋—大英抄本無「故」如衆以一人之罪遭罰。衆亦#5:18 編註:「亦」劍橋—大英抄本為「一」然以一人之義而獲義。 19葢如因一人之逆。而坐罪者已多。且亦#5:19 編註:「亦」劍橋—大英抄本為「一」然因一之#5:19 編註:「一之」劍橋—大英抄本為「一人之」順。而為義者必多矣。 20律乃間入以多罪。然罪多#5:20 編註:「罪多」劍橋—大英抄本為「多罪」之所。寵愈加#5:20 編註:劍橋—大英抄本無「加」多焉。 21即如罪王致死。且寵王致常生。為我等主。耶穌基督。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New Testament (incomplete; 1707) by the MEP Jean Basset (1662–1707) and a local Chinese Johan Xu (d. 173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