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羅致加拉太教會書 3
3
1無知的加拉太人呀!誰迷惑了你們,叫你們不服從真理?在你們眼前,耶穌基督是釘在十字架上描繪着。 2我祗要向諸位請教這一點——你們是因法律下的事功領受了神靈,還是因聞道而信受? 3你們是如此不智嗎?既是以神靈為始,而今竟以肉體臻於完善嗎? 4你們受過如此多的痛苦,是徒然的嗎?豈真盡付東流! 5那位供應神靈而又在你們之間運用神力的,是憑法律下的事功呢還是因為你們聞道而起信? 6亞伯拉罕篤信 神,遂被認定為義。 7夫如是,諸位須知,凡以信德為本者,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8古經預見 神必使各異族因起信而義化,遂在事前對亞伯拉罕傳報『萬邦各族將因汝而蒙福』的佳訊。 9準此,凡以信德為本者,必隨同篤信的亞伯拉罕蒙福。
10所有以法律下的功業為本的人,一概是處於咒詛之下,蓋經卷載:『所有不遵守法律書內所規定的一切而行事者,須服咒詛。』 11事甚明顯,在 神之前,無人能依靠法律稱義,因為『義人憑信德而生』。 12法律原與信德無關,但是『守斯法者,即依此而生存』。 13基督已將我們從法律的咒詛中贖出來,代替我們成為咒詛的對象,蓋經卷載:『所有懸於樹上者皆可咒』, 14庶幾亞伯拉罕之福,可在基督耶穌之身,普被萬邦,而我們也能通過信德,拜受所許的神靈。
15弟兄們,我姑且以人情論事!縱令是人的契約,一經確立,即無人置諸高閣,或有所增補。 16種種聖諾,是對亞伯拉罕和他的後人而發。非謂『對眾苗裔』,一若有關多數人,祗涉及一人:『對汝之種』,即基督。 17於是我這樣說——那四百三十年以後所產生的法律,並不廢除 神曩昔確立的約,以致使聖諾歸於無效, 18因為家產若以法律為依據,則不復淵源於聖諾;可是 神曾以諾言將家產賜給亞伯拉罕。 19然則何須有法律?是為防犯而添設的,直至那承受嗣業的苗裔之來臨;是假手於一居間調解者而經諸天使設立的。 20調解者不屬於一方, 神則一而已矣。 21然則法律抵觸 神的種種諾言嗎?不然!因為假若有一種能予人以生命的法律頒下,則義之本乎法,實無疑義; 22可是經卷將全人類置於罪惡之下,庶幾那聖諾可因信仰耶穌基督而交給那些篤信的人。
23然而,在起信以前,我們是受制於法律之下,對於那行將顯露的信德,是遭到囿禁的。 24是故,法律是引導我們趨向基督的『家奴』,庶幾我們能因信德成義; 25但是,一旦有了信德,便不繼續處於『家奴』之下。 26由於信仰基督耶穌,諸位都是 神的子女; 27凡曾領受洗禮歸依基督的人,即披上了基督。 28世無猶太人或希臘人之分,無奴隸或自由人之別,也無所謂男性和女性;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之內,概為一體。 29諸位若果屬於基督,即是亞伯拉罕的苗裔,亦即根據聖諾的繼承人。
Digital edition of a New Testament (1967) by Rev. Theodore E. Hsiao (1898-198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7.
聖保羅致加拉太教會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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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知的加拉太人呀!誰迷惑了你們,叫你們不服從真理?在你們眼前,耶穌基督是釘在十字架上描繪着。 2我祗要向諸位請教這一點——你們是因法律下的事功領受了神靈,還是因聞道而信受? 3你們是如此不智嗎?既是以神靈為始,而今竟以肉體臻於完善嗎? 4你們受過如此多的痛苦,是徒然的嗎?豈真盡付東流! 5那位供應神靈而又在你們之間運用神力的,是憑法律下的事功呢還是因為你們聞道而起信? 6亞伯拉罕篤信 神,遂被認定為義。 7夫如是,諸位須知,凡以信德為本者,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8古經預見 神必使各異族因起信而義化,遂在事前對亞伯拉罕傳報『萬邦各族將因汝而蒙福』的佳訊。 9準此,凡以信德為本者,必隨同篤信的亞伯拉罕蒙福。
10所有以法律下的功業為本的人,一概是處於咒詛之下,蓋經卷載:『所有不遵守法律書內所規定的一切而行事者,須服咒詛。』 11事甚明顯,在 神之前,無人能依靠法律稱義,因為『義人憑信德而生』。 12法律原與信德無關,但是『守斯法者,即依此而生存』。 13基督已將我們從法律的咒詛中贖出來,代替我們成為咒詛的對象,蓋經卷載:『所有懸於樹上者皆可咒』, 14庶幾亞伯拉罕之福,可在基督耶穌之身,普被萬邦,而我們也能通過信德,拜受所許的神靈。
15弟兄們,我姑且以人情論事!縱令是人的契約,一經確立,即無人置諸高閣,或有所增補。 16種種聖諾,是對亞伯拉罕和他的後人而發。非謂『對眾苗裔』,一若有關多數人,祗涉及一人:『對汝之種』,即基督。 17於是我這樣說——那四百三十年以後所產生的法律,並不廢除 神曩昔確立的約,以致使聖諾歸於無效, 18因為家產若以法律為依據,則不復淵源於聖諾;可是 神曾以諾言將家產賜給亞伯拉罕。 19然則何須有法律?是為防犯而添設的,直至那承受嗣業的苗裔之來臨;是假手於一居間調解者而經諸天使設立的。 20調解者不屬於一方, 神則一而已矣。 21然則法律抵觸 神的種種諾言嗎?不然!因為假若有一種能予人以生命的法律頒下,則義之本乎法,實無疑義; 22可是經卷將全人類置於罪惡之下,庶幾那聖諾可因信仰耶穌基督而交給那些篤信的人。
23然而,在起信以前,我們是受制於法律之下,對於那行將顯露的信德,是遭到囿禁的。 24是故,法律是引導我們趨向基督的『家奴』,庶幾我們能因信德成義; 25但是,一旦有了信德,便不繼續處於『家奴』之下。 26由於信仰基督耶穌,諸位都是 神的子女; 27凡曾領受洗禮歸依基督的人,即披上了基督。 28世無猶太人或希臘人之分,無奴隸或自由人之別,也無所謂男性和女性;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之內,概為一體。 29諸位若果屬於基督,即是亞伯拉罕的苗裔,亦即根據聖諾的繼承人。
Digital edition of a New Testament (1967) by Rev. Theodore E. Hsiao (1898-198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