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羅致哥林多教會書一 10
10
1弟兄們,我雅不欲諸位不知道,我們的祖先都曾處於雲霧之下,都曾涉過深海; 2都在雲霧中和海水裏歸向摩西行了洗禮; 3都吃過同樣的靈糧; 4都喝過同樣的靈水——是就飲於隨在後面的非凡磐石,而該磐石即基督。 5可是他們大多數不為 神所悅,蓋彼輩曾被分散於沙漠中。 6凡此,皆吾人前車之鑑,庶幾我們不效法彼輩之貪圖惡業。 7諸位也不可拜偶像,如彼輩中若干人之所為——經籍載:『民眾坐而飲食,起而嬉戲。』 8我們也不可荒淫無度,猶如彼輩中若干人之所為,以致一日之內,倒下二萬三千人。 9不可過份試探主,猶如彼輩中若干人之所為,以致被毒蛇噬滅。 10諸位亦勿嘖有煩言,一如彼輩中若干人之埋怨,以致遭毁滅者之殲滅。 11諸此種種,象徵地發生於彼輩之身:載之經籍,為的是警告我們,而我們又適逢時代之終。 12是故,那自以為站起了的人,須注意,以免倒下去。 13除了是人事之常,諸位並未遭遇探誘: 神是誠信不虛的,必不在諸位力之所及以外,讓你們去受探誘,反而要隨着探誘開一條出路,使你們能忍受。
14是故,諸位我所摯愛的,宜迴避拜偶像之事! 15我似乎是對聰明人說話;你們去審察我所說的! 16我們所祝謝的福杯,豈不是代表基督的血的團契?我們所擘的餅,豈不是代表基督的身體的團契? 17我們人雖眾,仍是一餅、一體;因為大家共享一個餅。 18且看以色列血氣之倫!那些吃祭物的人,不是祭壇的分肥者嗎? 19然則我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或是說偶像算甚麼嗎? 20不然,我是說,異教人獻祭係獻與鬼魔而非獻與 神;我不願意你們成為鬼魔的分肥者。 21諸位不可既飲主的杯而又飲群魔之杯;不可參加主的筵席而又參加群魔之宴。 22然則我們可以使主嫉妒嗎?我們強過於主嗎?
23『凡事皆合法』,但不都有益;『凡事皆合法』,但不都有建設性。 24盼無人追逐一己之利,但人人須謀他人之利。 25市上所售各物,儘管吃,不必受良心驅使,查究原委; 26蓋大地及其整個所有,皆屬於主。 27若有非信徒邀請你們,而你們也願意應邀,儘管大嚼所有陳設於你們面前的東西,不必受良心驅使,查究原委。 28但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宰祭之物,』就該因那提示的人和良心之故,不食。 29我說『良心』,不是指你的良心,而是指那人的。何以我的自由要受別人的良心的支配呢? 30我既是帶着感恩的心情參加,何以我禱謝而食竟被人物議呢? 31以故,無論你們是吃是喝,或做任何事,概須做在 神的光榮上。 32對猶太人,對希臘人,對 神的教會,都不可干犯; 33要像我在萬事上討人人的歡喜:不求一己之利,但求眾多人的利益,使人獲救。
Digital edition of a New Testament (1967) by Rev. Theodore E. Hsiao (1898-198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7.
聖保羅致哥林多教會書一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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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弟兄們,我雅不欲諸位不知道,我們的祖先都曾處於雲霧之下,都曾涉過深海; 2都在雲霧中和海水裏歸向摩西行了洗禮; 3都吃過同樣的靈糧; 4都喝過同樣的靈水——是就飲於隨在後面的非凡磐石,而該磐石即基督。 5可是他們大多數不為 神所悅,蓋彼輩曾被分散於沙漠中。 6凡此,皆吾人前車之鑑,庶幾我們不效法彼輩之貪圖惡業。 7諸位也不可拜偶像,如彼輩中若干人之所為——經籍載:『民眾坐而飲食,起而嬉戲。』 8我們也不可荒淫無度,猶如彼輩中若干人之所為,以致一日之內,倒下二萬三千人。 9不可過份試探主,猶如彼輩中若干人之所為,以致被毒蛇噬滅。 10諸位亦勿嘖有煩言,一如彼輩中若干人之埋怨,以致遭毁滅者之殲滅。 11諸此種種,象徵地發生於彼輩之身:載之經籍,為的是警告我們,而我們又適逢時代之終。 12是故,那自以為站起了的人,須注意,以免倒下去。 13除了是人事之常,諸位並未遭遇探誘: 神是誠信不虛的,必不在諸位力之所及以外,讓你們去受探誘,反而要隨着探誘開一條出路,使你們能忍受。
14是故,諸位我所摯愛的,宜迴避拜偶像之事! 15我似乎是對聰明人說話;你們去審察我所說的! 16我們所祝謝的福杯,豈不是代表基督的血的團契?我們所擘的餅,豈不是代表基督的身體的團契? 17我們人雖眾,仍是一餅、一體;因為大家共享一個餅。 18且看以色列血氣之倫!那些吃祭物的人,不是祭壇的分肥者嗎? 19然則我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或是說偶像算甚麼嗎? 20不然,我是說,異教人獻祭係獻與鬼魔而非獻與 神;我不願意你們成為鬼魔的分肥者。 21諸位不可既飲主的杯而又飲群魔之杯;不可參加主的筵席而又參加群魔之宴。 22然則我們可以使主嫉妒嗎?我們強過於主嗎?
23『凡事皆合法』,但不都有益;『凡事皆合法』,但不都有建設性。 24盼無人追逐一己之利,但人人須謀他人之利。 25市上所售各物,儘管吃,不必受良心驅使,查究原委; 26蓋大地及其整個所有,皆屬於主。 27若有非信徒邀請你們,而你們也願意應邀,儘管大嚼所有陳設於你們面前的東西,不必受良心驅使,查究原委。 28但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宰祭之物,』就該因那提示的人和良心之故,不食。 29我說『良心』,不是指你的良心,而是指那人的。何以我的自由要受別人的良心的支配呢? 30我既是帶着感恩的心情參加,何以我禱謝而食竟被人物議呢? 31以故,無論你們是吃是喝,或做任何事,概須做在 神的光榮上。 32對猶太人,對希臘人,對 神的教會,都不可干犯; 33要像我在萬事上討人人的歡喜:不求一己之利,但求眾多人的利益,使人獲救。
Digital edition of a New Testament (1967) by Rev. Theodore E. Hsiao (1898-198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