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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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着肉體得了甚麼呢? 2倘若亞伯拉罕因着行為被斷為公正,就有可誇的,但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3原來經上說甚麼呢?『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公道正義』。#創15:6 4但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還賬; 5惟有不作工的,卻信靠那斷妄人為公正的神,他的信仰就算為公道正義。 6正如大衛也曾說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公道正義的人是有福的: 7『得赦免其不法,又遮蓋其罪孽的;這等人是有福的。 8主不算為有罪因的,這等人是有福的』。#詩32:1-2 9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麼?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麼?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仰就算為他的公道正義。 10到底是怎樣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所有信仰的公道正義之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公道正義也算為他們的。 12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卻也按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的蹤跡去行的人。 13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種子必為世界的承繼人,並不是藉着律法,乃是藉着信仰的公道正義。 14原來若是屬乎律法的,才得為承繼人,信仰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15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但那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16因此之故,人得為承繼人是由於信仰,就合乎恩典,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種子;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有亞伯拉罕的信仰的人。 17亞伯拉罕在他所信靠的那位叫死人復活,又使無變為有的神面前作了我們眾人的父,正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民的父』。#創17:5 18他在絕望中因信仰仍有指望,就得以作許多國民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種子將要如此』。#創15:5 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在信德上還是不軟弱; 20而且他既然仰望神的應許,就總沒有因不信而疑惑,反倒因信得以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21且滿心確信神所應許的也必能作成。 22所以這信仰就算為他的公道正義。 23然而,這算為他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24卻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公道正義的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靠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 25耶穌為着我們的過犯被交付了;又為着我們得以斷為公正而復活了。
Digital edition of The Bible Treasury New Testament (1941) by Heinrich Ruck (1887-1972) and ZHENG Shoulin (190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