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13

13
1讓一切的生魂都順服在上掌權的人;因為沒有權威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定的。 2所以誰反抗掌權的,就是反抗神的命,並且反抗的人必自取刑罰。 3原來官長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只要行善,你就可得他的稱讚, 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使你歸於良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原來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使忿怒臨到作惡的。 5所以你必須服從,不但是因為忿怒,也是因為良心。 6為這個緣故,你們也納捐,因為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管理這事。 7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捐的,給他上捐;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尊敬的,尊敬他。 8除了彼此相愛,凡事都不要虧欠人;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就如:『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出20:13-17或有甚麼別的誡命,都包括在這一句話之內:『你要愛你的近人如同自己!』#利19:18 10愛是不對鄰舍作惡,因為愛原總是律法的完滿。 11再者,你們既認識這時期,就是你們該睡醒的時辰已經到了;因為我們的拯救現今比我們所信的時候更近了。 12黑夜已深,白日將近,所以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我們行動生活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要荒宴醉酒,不要縱慾淫蕩;不要爭競嫉妒; 14卻要穿上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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