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 1:7-9

尼希米記 1:7-9 文理和合譯本

我對於爾、作惡特甚、爾諭爾僕 摩西 之誡命、典章律例、未嘗守之、 昔爾諭僕 摩西 云、若爾眾犯罪、我必散之於列邦、 如其歸我、守我誡命、而遵行之、爾之亡人、雖在天涯、我必由彼集之、導至所簡以寄我名之所、請爾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