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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分享:利19章1-18節「剩的不聖」
今天的俄梅珥獨享杯,我們要一起來看利未記的第19章,我們先讀前半段,是1~18節,經文所提到的,其實也都是一般的道德觀念,像什麼要孝敬父母啦,守安息日啦,或著是像後面所提到的,什麼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不可欺壓鄰舍等等之類的,我想這些不用說是基督徒了,就連一般沒讀過聖經的人,也都應該要遵守這些待人處事的法則,對吧!不過今天我特別想要和大家分享的,是中間6、7、8三節經文,因為那裡寫到了獻給神的祭物,得要在第一天和第二天就要吃掉了,那如果留到了第三天再吃,就等於是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這樣的人還要從民中減除。那當我讀到這個規定的時候就在想,這個所謂的祭物,就是耶和華的聖物,那當然是神說的算啊,祂說能放幾天,就是幾天,不過當我在默想這段記載的時候就突然想到,神的這個規定,真的只是為了聖不聖潔的原因嗎?後來我的腦海中就浮現出了一個畫面,就是「冰箱」,「喔對啊!過去以色列民在曠野,要怎麼保存食物?像這種肉類,說實話在沒冰箱的情況之下,確實放到第三天就不能吃了」,所以我就恍然大悟,原來,在神的眼中,那真正要分別為聖的,並不是獻祭的肉,而是我們!
第7節說:「第三天若再吃,這就為可憎惡的,必不蒙悅納」,其實你換個角度來理解,這祭肉,放到了第三天,想必已經變質了,對吧!那如果你還在吃,不就會對健康造成嚴重的影響嗎?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這樣硬性規定不能吃,那很有可能就會有一堆人生病,那到時候不就成了「可憎的」了嗎?誰喜歡生病啊?對吧!所以這也解釋了後面第8節說到的:「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講白了,就是吃的人,就會生病啊!
今天,我也想要藉由這篇分享來告訴你,其實在主的眼中,那真正寶貴的,被稱為聖的,根本就不是祭肉,而是你,是我,祂希望我們能夠愛惜自己的生命,祂要的是我們能過一個聖潔的生活,不僅是身體健康,更是靈命也健全,你看經文的後面,講到了一連串的「你們不可」,意思就是要讓我們在心思意念上活出神的屬性,簡單來說,就是活的像神,因為也唯有活出神的榮美,才能夠讓我們逐漸脫離世界的敗壞,最後進入到永恆的國度當中,不至於進入到永死的絕望裡,因此,我也盼望今天在你靈修的過程中,能夠看到你在主眼中的價值,我最後還是要說,主看重你,絕對超過那些你以為的「聖物」,為什麼?因為那些所謂的聖物,還沒放幾天就不聖了,但我們就不一樣了,我們是活的,只要願意遵行神的旨意,立志過一個討神喜悅的聖潔生活,那麼,我們就會是那活著的聖物,並且還能夠成為一直被主更新的聖徒喔!我是鍾牧師,願今天的信息,能夠成為你我的提醒,那些剩下的,會壞的,就不要再留戀了!因為我們,才是主真正看重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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