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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離罪的轄制預覽

Freedom From Sin

5天中的第4天

以罪還罪 


「以眼還眼」這條舊律例會讓人人都變成瞎子。任何時候都是對的時機,來做對的事情。—— 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


報復所體貼的是我們的肉體。當有人傷害或冒犯自己時,我們會想報復。我們想「一報還一報」,讓對方了解箇中滋味,也希望自己因此能得到某種慰藉。 


以一對夫妻為例。其中ㄧ方做了傷害配偶的事,可能只是爭執時口出惡言,也可能是對配偶不忠。另ㄧ方要選擇如何回應,不是展現恩典與寬恕,就是口出惡言或不再信任,來還以顏色。


很少有人在報復之後感覺會變好。它所帶來的結果是激起貪得無厭的報復心態。如果我們用別人做在我們身上的罪行,來決定我們是否要還之以罪行的話,我們就是賦予對方力量來勝過我們的選擇。而用更多的罪行來報復,會 最先 令神傷心。


惡性循環是這樣的:有人傷害我們,我們用罪行回傷他,我們得罪了神,之後也許那個人會受到傷害。 我們不保證會如願傷害到我們想加害的人,但這麼做 絕對會 得罪我們的神。


我們認為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一定會讓我們心裏舒坦一些。實則不然。更糟糕的是,我們知道神不喜悅這樣的事,並且吩咐我們要遵照更高的標準。如果我們不採取報復,而是對自己說:「我不打算報復,因為我不想得罪神」呢?讓我們用對神的愛和忠心,來阻止自己以更多的罪行施行報復。


每個人一生中,分分秒秒都在經歷ㄧ些事情。有些事會帶給我們極大的痛苦,導致我們去做些原本自認不會做的事情。有時候,我們只需要扭頭走開與饒恕,並為那些傷害我們的人禱告。但對那些我們珍惜、一生相守的人,我們可以選擇去理解他們,並以恩典相待,因為這會使我們心胸開闊,來包容神所深愛的人。


反思



  • 你是個有報復傾向的人嗎?為什麼是或不是?

  • 回想一個你用更多的罪來報復別人的的經歷。向神認罪,並祈求神賜你力量,下次能展現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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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計劃

Freedom From Sin

每個人都會犯錯。即使很多的錯事就是名副其實的罪,但多數人不喜歡將他們做的錯事稱為「罪」。在這個計畫中,我們將學到罪是什麼,我們為什麼會犯罪,以及我們如何選擇以不同的方式生活。我們要持守盼望,無論這一生做過什麼事,沒有任何罪是神不赦免的。

這是 YouVersion 提供的原創讀經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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